在城镇化中重构乡村主体性

在城镇化中重构乡村主体性

细数从上世纪末提出的小康社会,到新世纪的新农村、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和美好乡村,当下最流行的话语一定非城镇化莫属。概念翻新之快,让人感觉就像“猴子搬苞谷”,摘一个,丢一个。人们忙于创造一个又一个新话语,却懒于梳理其间的逻辑关系,更谈不上反思了。

“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这是一句自欧洲中世纪起一直流传至今的德国谚语。这句话本是反映那些成功逃离欧洲领主制庄园的农民的喜悦心情,后来却被严重误读,变成了城市代表了现代文明,甚至直接与进步划等号。中世纪时,农民离开庄园实际上就是一次豪赌,农民摆脱了和领主的依附关系获得自由,同时也失去了庇护。有点类似中国传统宗族社区,一个人一旦逃离村落社区,要么落草为寇,要么流浪他乡,没有其他选择。他乡往往就是指城市,因为城市是一个陌生人社会,无须考虑庄园或村落里的伦理禁忌,好死赖活都是自己的事。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谁也没觉得城市生活高于乡村社区生活。

对城市化理论的误读

在社会变迁过程中,人口向城市的集聚是一种客观现象,尤其是在西方社会工业化早期。从逻辑上讲,西方现代城市是人口集聚(农民被迫进城)在先,工商业集聚(资本追逐劳动力价格洼地)在后,是特定历史情境下劳动力和资本的自然匹配。其客观后果是促进了现代性的发育:如政制转型,公民社会的形成,市场扩张,工业规模化、城市化加速等。虽然乡村出现了人口学意义上的过疏化,但是,由于乡村农场已被整合到统一的市场,农场主也同时被整合到社会之中,其行为和观念与城市人并无差异。所以,西方城市化并没有演化为城市中心主义偏好。

当今流行的城市(镇)化理论是建立在“传统—现代”的现代化二元叙事基础上的:乡村属传统社会,城市属现代社会;乡村是自然经济,城市是市场经济;乡村是伦理社会,城市是法理社会;乡村是农业社会,城市是工业社会……所以,现代化就是城市化,农民进城是所有国家现代化的必然归宿。这是对西方城市化模式的生搬硬套,也是对城市化理论的误读。撇开西方城市发展史不说,即使在西方现代性理论中,城市化主要关涉社会成员的行为和价值观念变迁,而与是否一定要在城市里生活无关。尼尔·安德森曾指出:“一个人可以通过迁移到城市而被城市化,也可以在非城市的地方实现……人们既可能没有迁入城市,也可能没有从农业转向非农职业。”

现在所谓城镇化的核心其价值预设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其理论基础是城乡二元论,其实践目的是基于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的经济学沙文主义考量,充分体现了城市中心主义的偏好。与西方城市化不同,我国是工商业城市集聚在先,农民进城在后,这种先后关系形塑了农民与工商业、农村与城市的位势。这种位势不仅指工商业资本对于农民的优势,更是指资本与权力的联姻对于农村的宰制。

即使是从农民工城市安居的意义上讲,“人的城镇化”也不是新提法。30多年来,由于体制原因,农民“市民化”尽管困难重重,但是,农民在城市安居的现象一直在发生,否则中国的大、中、小城市(包括镇区)人口剧增就找不到合理的解释。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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