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让“最诚实财务公开”成为常态
新冯村“诚实公开”只是特例,但问题所反映的现象却不是特例,难道那些“公开”没有反映出问题的地方就真的没有问题吗?现实中,太多的案例告诉我们,无数的贪腐行为都隐藏在虚假开支之中。而更多地方的村民,都还在通过各种方式争取得到包括财务在内真实的村务公开信息。
当地村民说“公告早在六月份就公布了”,记者现场也发现“大部分已被撕掉,剩下的纸片已褪成白色”。也许,如果没有“好事者”去关注这一内容,没有将这一内容发到网上,没有网友的热议,估计也就不会有检察部门的“斩立决”了。由此我们可以想象,造成新冯村公款“给镇领导送礼”和“党员春游”的根本原因究竟是什么了。正是因为有的检察部门往往都是坐在办公室办案,等着违法违规问题送上门来,所以才会公开不到位,问题多发。
顶风违规的新冯村该罚,坐在办公室的检察部门难道不应该先做一下自我检讨?对检察部门来说,最重要的是,对这一起最诚实的公开进行查处,还是同时通过努力让这种最诚实的公开成为常态呢?
【启示与思考】
在中央三令五申加强作风建设、不断通报违规处理案例的当下,新冯村还将“给镇领导送礼”和“党员春游费”公之于众,无论如何,都该对这种诚实给予肯定和表扬。作为检察部门,发现一起问题,处理一起问题,也无可厚非。但我们也知道,像新冯村这样诚实村务公开的,不可望也不可求,如果紧急查处,可能不会再有第二个“后来者”。
其实,这个事情很简单。第一,财务收支该不该如此诚实公开?答案肯定是应该的;第二,新冯村是不是唯一“公款送礼、春游”的呢?新冯村肯定不是唯一的一个,而只是很“傻”的一个;第三,诚实公开就被查处,没有诚实公开可能逍遥无事,结果只会是“劣币驱逐良币”,更多的选择是不公开或者不诚实公开;第四,诚实的、有问题的应该被查处,不诚实的、有问题的更应该被严惩,但机制在哪里?
对检察部门来说,如果仅仅是等到诚实公开、甚至是被热议之后,才对照查处,那无疑是“掩耳盗铃”。没有健全的制度,没有倒逼力量,无论是之前“史上最祼奔的乡政府”,还是现在“最傻的村委会”,都可能成为孤本。如果如此,除了官方可继续“捏着鼻子糊眼睛”,害莫大焉。
现在,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财务公开都是选择性的公开,有利于当权者的财务支出就公开,不利于当权者的财务支出就不公开,诸如送礼、吃喝的财务支出根本就不会列入公开目录,这样一来,老百姓看到了只是图有虚表的公开,是假公开,根本没有涉及到财务公开的实质。所以,当不少地方和部门进行财务公开时,人们都以不信任和不认可的态度来对待,因为许多不为人知的财务支出被人为地隐藏了,这种假公开自然无法取信于民。
可新冯村在村财务公开时,把给镇领导送礼和党员春游的费用一并公开,也许这种实事求是的做法,会被常人看来是有些“缺心眼,”怎么把不应该公开的也给公开了,这不是自找被党纪政纪处罚吗?但是,这种不隐蔽违纪违规支出的做法,不管是合理开支,还是不合理开支,甚至于违规开支,都一清两楚地和盘托出,给村民一个完完全全的交待,让广大村民知道了村财务支出真正的走向,村财务支出钱都花到哪儿去了,这种村财务公开没有回避问题,方是真公开。
财务公开不回避不合理支出,甚至于是违纪违规支出,这种做法符合党和国家对财务公开的具体要求,也符合广大民众的真切期待与愿望,更符合反腐倡廉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任务。把财务支持置于阳光之下,破除选择性公开的习惯性做法,就是要把财务支出的所有账目原原本本地公开在民众面前,接受民众的拷问与监督,即便明知村领导在财务支出有送礼和公款春游的违纪也丝毫不回避,确保了财务公开发挥最大效率———及时发现问题,处罚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教育与警醒本人和他人的目的。
新冯村在村财务公开上敢于揭露违纪违规开支的做法,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老百姓就是需要和欢迎敢于直面领导干部违纪违规不合理支出的财务公开,让那些领导干部在使用国家和集体资金时,想一想财务公开的威力足以让自己的违纪行为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等着自己的只能是纪检机关的介入和党纪政纪的处罚。当财务公开不再选择性公开、不再“走过场”式表演式公开时,老百姓对自上而下的财务公开才会有信心,也才能取信于民。
财务公开本是一件好事,能促进村务管理的公开性、增强廉洁办公的积极性。“公开”二字并不仅仅止步于公开,“公开”的是干部的廉洁性、“公开”的是干部“权为民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公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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