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群众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销售“人皮面具”并不违法,且商家也没有保证产品不会被用于犯罪的义务。对政府部门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整治“人皮面具”无法可依,这是最大的尴尬。
“人皮面具”热销正戳中监管软肋,制度真空亟需填补。当务之急就是完善法律法规,对仿真面具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多个环节作出硬性规定,如在制作环节,要制定仿真标准;在销售环节,要限定销售商、代理商准入资格;在使用环节,要只限于表演、影视等娱乐用途等。
但是填补制度真空、规范“人皮面具”市场,必须通过严格的程序,依法依规进行,而不能盲目喊停、禁止售卖,也不能把实名制销售当成万能“药方”。和假发一样,“人皮面具”既可以成为美容和娱乐消遣的工具,也可以成为伪装犯罪的作案工具,本质上只是“工具”而已。说到底,“人皮面具”市场需要的是规范,而不是行政打压,政府部门应拿出更大作为。
“人皮面具”被用于犯罪值得警惕
“易容”作案,算不得什么新鲜事,从古至今,乔装打扮改头换面的犯罪分子实在太多,但如此逼真的仿真面具却还是个新鲜事物,用它作案,让“易容”变得非常容易,给警方侦破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而在我国,“人皮面具”目前属于玩具范畴,对它的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尚属空白。
科技的发展也是一把双刃剑,在带给人们便利同时,也给不法分子作案带来了方便。此时,如果有关部门的监管不能与时俱进,势必造成制度上的真空,使管理处于被动局面。有人说:“一把菜刀,有人用它切菜,有人用它伤人,菜刀本身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用它的人。”这话用在仿真面具上本也没错。可是一些网上销售商家的做法,大有诱导犯罪之嫌。
记者采访发现,所有网站客服人员都没有询问购买面具的用途,而是表示将为客户严格保密,不会被警方或物流公司查扣。这就颇耐人寻味了,如果用于正当场合,为什么要保密呢?岂不是明知存在隐患,还要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吗?甚至部分网站甚至可以进行个性化定制“人皮面具”,只需提供真人照片即可。那么隐忧又来了,如果有人拿着别人照片制作出面具,戴上作案,就不仅仅是换张脸不易追查,还会嫁祸他人,造成混乱,现实版的“真假悟空”一旦上演,可不是什么好玩的。
当然,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们相信“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不管不法分子如何伪装,终难逃法律的制裁。但是,如果有关部门能在仿真面具的生产、销售环节制定规则,加强监管,防患于未然不是就能减少罪案发生率,减少群众损失吗?毕竟,“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
该为“人皮面具”增加一道准入门槛
一张面具,遮住原本的真实相貌,遮住了可供人识别的身份,也遮住了不能为人探知的秘密,同样,“人皮面具”如同“人”的一张脸,改变了容貌的同时,也给治安带来极大隐患,试想想,如果不法分子用“人皮面具”实施犯罪,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令人忧虑的是,“人皮面具”的主要销售渠道确是来自网络。同时,相关部门对“人皮面具”的交易流程也没有监管措施,可以说,“人皮面具”的交易是完全自由的。“人皮面具”宽松的市场生存氛围给一些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也埋下了治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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