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人皮面具”恐造就“人面兽心”(2)

【案例】“人皮面具”恐造就“人面兽心”(2)

据客服人员介绍,他们销售的“人皮面具”仿真度达到95%以上,材料是医用硅胶,厚度只有0.1毫米,可戴在脸上十几个小时,戴上后还可以正常说话、吃饭,几乎跟没戴面具一样。

记者随机访问多家网站发现,“人皮面具”生意十分红火,不少网站每天卖出几十件,产品涵盖了不同的年龄、性别,部分网站甚至可以进行个性化定制“人皮面具”,只需提供真人照片即可。

记者采访发现,所有网站客服人员都没有询问购买面具的用途,而是表示将为客户严格保密,不会被警方或物流公司查扣。

记者在一家网站的演示视频中看到,一名年轻人戴上“人皮面具”后,瞬间“变脸”为白发苍苍的老人,不仅与此前判若两人,而且说话、微笑、吸烟一切正常,一般情况下,无法识别此人佩戴的面具。

防范“易容”作案,严控仿真面具

公安机关建议,必须对仿真“人皮面具”的生产、销售加强管理。然而,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潜藏巨大危害性的“人皮面具”却并未超出法定售卖范围。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陈世伟说,“人皮面具”目前属于玩具范畴,而我国禁止销售的玩具只有两种:具有杀伤力的枪支弹药和威胁人体健康的玩具。

陈世伟建议,预防犯罪首先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对于仿真面具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多个环节,法规上予以规定,如在制作环节,要制定仿真标准;在销售环节,要限定销售商、代理商准入资格;在使用环节,要只限于表演、影视等娱乐用途等。

专家指出,有关部门应监督厂家对其生产的“人皮面具”建立完整的档案,包括进行实名制销售等,这样可对面具购买者产生约束作用,一旦面具使用者进行犯罪活动或有犯罪嫌疑,也便于警方追查。

“人皮面具”热销制度真空待补

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自从数不清的摄像头在城市街头巷尾织成一张“天网”之后,各地利用高仿真面具“易容”犯罪案件就呈多发态势。据称,一些“人皮面具”的仿真度高达95%以上,若用于作案,警方都为之头疼。

在搜索引擎输入“人皮面具”四字,会立即出现一些专门销售“人皮面具”的网站,多则三四千元,少则几百元,即可网购一套,更可以根据买家的年龄、性别等量身定制,且整个过程都在保密中进行。红火的“人皮面具”生意背后暗含着犯罪风险,“易容”犯罪已成为不法分子的一种新的作案样式。

但让人失望的是,面对有恃无恐的“易容”犯罪和网络热销的“人皮面具”,政府监管还处于真空地带。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人皮面具”属于玩具范畴,而我国禁止销售的玩具只有两种:具有杀伤力的枪支弹药和威胁人体健康的玩具,可见“人皮面具”并未超出法定售卖范围。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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