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车主不堪罚款喝农药,谁之过?(4)

【案例】女车主不堪罚款喝农药,谁之过?(4)

女车主不堪罚款喝农药 如此“正常执法”?

自杀女车主哥哥称,兄妹两人跑运输半年多,两辆车光罚款就将近20万,有时一次罚几万元。此次罚款数额较多,妹妹不堪重负选择自杀。妹妹喝药后手和脚都在颤抖,但路政部门在场的几位负责人立刻开车走了,执法车也拒绝送人去医院。而执法人员回应记者,是正常执法,不清楚女车主是否喝药。

据一货车维权司机王金伍介绍,他曾对永城的公路管理状况进行过调查了解,他说,治理超限人员队伍庞大,一些县治超队伍过百人。经费来源靠罚款返款,单位福利待遇也要靠罚款。我们暂且不说王金伍的说法是否属实,但因为公路收费,执法人员处理不当,致使女车主服农药自杀一案是事实。

罚款是为了惩戒违规司机,教育他们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思想,但如果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不注意工作方法,只知道一味地要钱,从而造成一场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那么导致这样的结果应该怪谁呢?笔者认为,这场悲剧的发生根源就在于执法者的执法为民理念的缺失,导致执法方式不当。我们知道不同的理念决定不同的行为方式。假如永城市运政执法人员在执法的时候能多一些以人为本的意识,能够多一点人文关怀,多一点服务群众的理念,那么他们可能会采取更为适当的方式完成执法,那么这场灾难可能不会发生。

原本可以避免的一起服毒自杀案件就这样发生了,不管女车主的生命是否有危险,作为在场的执法人员,以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者,是不是应该反思呢?面对服药自杀的车主,路人可能都会伸出一双援助之手,而在场的执法人员却拒绝送伤者去医院。这就是你们所说的正常执法吗?

其实无论是商贩与城管人员,还是车主与路政人员,只要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执政理念,采取正确的执法方式,即使是矛盾体也可以变成和谐的一对。

执法不宁,公路何安?

路上的安全有很多种,规则公平、执法文明,这恐怕也是最要紧的安全之意。如果超载可以通过“月票”、“年票”,甚至各种多如牛毛的罚款来赎买,道路交通安全之说或许就要沦为笑谈。女车主服毒事件尽管真相未明,但其间牵扯出的板上钉钉的罚款潜规则,依然触目惊心。

回头看看,“包月罚款”隔三差五被媒体曝光,各地专项整治年复一年,最后还是禁而不绝,症结究竟在哪里?根据1994年《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只有公安部门可以在公路上设置检查站,但现在除了交警外,交通部门下属的路政、运管、超限站,甚至城管、林业、卫生、煤炭、盐业部门随意上路查车已成为常态。全国公路三乱治理,到2014年,就满20个年头了。公路三乱现象近20年来不仅没有禁绝,反而花样翻新,甚至闹出人命,这难道只是偶发事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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