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官僚作风任重道远(2)

扫除官僚作风任重道远(2)

核心提示:如果不把反对官僚主义的乌托邦动机落实为一套严厉的管理制度和法律制度,反官僚主义很难有理想的结果。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认为,所谓治本,是指在制度上防治腐败,而治标是指惩治正在发生的、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官员腐败案件。

官僚主义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就铲除官僚主义的战略战术而言,目前也同样需要通过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之所以如此,主要基于三个客观现实:一是形成官僚主义作风的传统根基仍然牢固;二是助长官僚主义作风的现实环境更趋复杂;三是防止官僚主义的制度机制尚不健全。

5月16日,在中央党校2013年春季学期第二批入学学员开学典礼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校校长刘云山在讲话中强调:“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要认真贯彻中央要求,锲而不舍地抓作风、改作风,做到常态化、长期抓。”

对于如何常态化、长期抓什么,一些学者从方向上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观点。

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林强研究员认为,遏制官僚主义需要加强权力制衡,致力扎好三个“笼子”:“一是民主的‘笼子’,政府决策要经过民主程序;二是法治的‘笼子’,各级干部必须依法行政;三是监督的‘笼子’,不让权力脱离人民的赋权。”

中国人民大学任剑涛教授提出:“如果不把反对官僚主义的乌托邦动机落实为一套严厉的管理制度和法律制度,反官僚主义很难有理想的结果。”“要让民众真正参与到政治生活中,让他们成为选拔官员、监督官员、评价官员、升降官员的决断主体,从而让官员对民众形成敬畏之心。这是一切成熟的现代国家行之有效地克制或消除官僚主义的做法。”

广州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尹德慈认为:“铲除官僚主义要坚持多管齐下,要把权力关在制度这个‘笼子’里,对权力运行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监督。” 他提出,应充分发挥三个监督主体的作用:一是党内监督;二是群众监督;三是舆论监督。

国家行政学院龚维斌教授提出,惩治官僚主义必须强化行政问责制度,“我国官员问责制度需要和岗位分析、纪检监察、审计等结合起来,要与绩效评估结合起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规范问责、依法问责、科学问责”。

北京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梁柱教授认为:“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只有坚持不懈地反对官僚主义,才能把官僚主义的危害及其活动范围限制到尽可能小的程度,也才能有利于逐步消除官僚主义赖以产生的条件。”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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