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法治社会 从基层做起

创建法治社会 从基层做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掀起了全面改革的浪潮,改革开放步步深入,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和深水区,发展迈入关键时期,社会矛盾多样多发,在这样的情势下,基层干部如何才能做好改革道路上的法治工作呢?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将“法治理念”融入基层工作始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

落实普法工作,让人人知法守法。普法是政府的一重要工作,普法接近三十多年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千千万万的群众得到了法制教育,了解了法律的基本常识。政府在普法工作过程也是自己学习法律的过程。通过学习,广大干部牢固树立依照法定程序办事的观念,不断增强基层干部的法律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学法、守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推动着中国法制进步,社会向前发展。在搞好普法教育的同时,宣传了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着力营造遵纪守法、全民了解国家方针政策,致富光荣的社会氛围,在群众中唱响树立新风、弘扬正气的主旋律,做群众知法守法,干部依法行政,为我国建立法治社会立下了汗马功劳。普法工作的成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教育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引导干部群众学法、守法,进一步深化普法工作,让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在法治道路上发挥更大作用。

深化法治理念,将依法行政落实到工作中。在改革的道路上,要深化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依法行政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程阶段的必然要求。依法行政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法行政同时要求广大干部要用法律手段改进群众工作,善于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因势利导,处理群众问题,走群众路线,通过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的理解与信任。同时,对唯恐社会不乱的违法犯罪分子,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予以严厉打击,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改革提供坚强的后方保障。

维护社会稳定,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中。在改革路上,要注重建立法治社会,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面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的新变化,基层党委、政府要积极研究建立有效预防和化解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情况的矛盾与纠纷的新机制,有效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下访”和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制度。完善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坚持从建立完善群众工作机制入手,建立大调教中心,全面落实调解制度,认真做好民间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党和国家要加强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切实做到矛盾纠纷化解即时化、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为建立法治社会扫清障碍。

在改革道路上,我们要坚定不移走法治道路。广大基层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改革应务必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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