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当“河长”,环保局长在干啥?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市长当“河长”,这种精神难能可贵,亲自撸起袖子,走下河滩,治污!可喜之时,我们不禁要问,伟大的环保局长干啥去了?
不能将治污寄希望于一把手当“河长”,治理河流污染就担任“河长”,治理其他某项工作是不是也都要挂一个“某长”呢?相比这样头衔等身,纵有三头六臂也会精力有限。而应该能够看到稳定的预期以及长效机制的出台。如此以来,才能将治理河流污染视作政绩的组成部分,更能够成为群众考核地方官员的标准且是重要的标准,将污染治理不合格当成“一票否决”的话,更是能够将“河长”的身份落实到实处。
行政长官重视环保是一件好事,但别忘了地方首任负责人还有更多的工作需要负责,不可事无巨细皆去亲躬,应该对所有工作全盘负责,而不是专事某一项。让各级行政长官去担任“河长”可能的确可以收到一定的效果,长期下去呢?不管是方法论还是战略意义细思起来都有点问题。说白了,这种工作思路无非是“领导抓,抓领导”的旧模式。还往深处想,难避重“人治”轻“法治”嫌疑。一个地方的河流污染,没有领导任“河长”亲抓就不凑效,领导一抓就灵,这也应是个问题。
污染面前无旁人,市长壮士断腕签军令状,这种勇气和果敢,我们拍手叫好,但环保局长您也别闲着。正所谓同呼吸,共奋斗,才会有青山绿水,才会有蓝天白云。
一把手当“河长”仅是治污第一步
让市委书记、市长当最脏河流的“河长”,这样的举措本身值得肯定。说明了地方政府在治污的过程中积极的态度,其言外之意说明,一把手已经当了“河长”,河流的治理如果治理不好的话就“无颜见江东父老”了吧!不过,千万不能高兴太早,尤其是不能将治污寄希望于一把手当“河长”,而应该能够看到稳定的预期以及长效机制的出台。如此以来,才能将治理河流污染视作政绩的组成部分,更能够成为群众考核地方官员的标准且是重要的标准,将污染治理不合格当成“一票否决”的话,更是能够将“河长”的身份落实到实处。
一把手当“河长”显示的是一种决心,但是,决心是否能够落地,还需要更多的措施保障。第一点需要落实的就是考核机制的落地,即既然一把手都当“河长”,如何考核“河长”的工作就成为一个现实的问题。对于“河长”的考核一方面需要对上的负责,另外一方面也需要向下的负责。在向上负责中,作为一把手的“河长”理应将年度的治理结果进行呈现,让上级部门对其进行考核;在对下的负责中,“河长”理应接受群众的质问,到底结果如何,群众是否满意,这些内容都需要群众最终的回答,而如果群众不满意,“河长”的工作将会直接泡汤。所以,如果没有这样的考核机制,尤其是没有对下负责的考核机制,“河长”治污将没发落地。
第二点需要落地的配套保障是过程的监督机制,既然一把手当“河长”,那么,谁有权利对其进行监督呢?这个过程的否决权到底应该给谁?如果不能完成既定目标,到底应该如何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是监督机制的范畴。“河长”治污,只有将其视作政绩本身的组成部分,如果出现任何问题,否决权利在于群众的手中,在整个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民主机制。除了必然的罚款外,如果将责任状纳入其中的话,这就是最佳的保障措施。即如果治理过程不力,一把手直接更换,甚至需要辞职。唯有如此,才能形成固有的威慑,避免“河长”治污成为一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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