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为治污一把手当“河长”,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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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执政案例】

【事件介绍】

浙江:让市委书记、市长当最脏河流“河长”

目前,在兰溪市政府的官方网站上,已有金华市人民政府与兰溪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兰溪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河长目标责任书。同时,兰溪将要求各级“河长”对河道水质考核结果负责。交接断面水质每月采样监测,结果每月公布一次,考核结果以三项指标中最差的等次确定。对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河(段)长”和相关工作人员5万元奖励;考核不合格且交接断面水质恶化的单位,给予5万元处罚,黄牌警告并通报批评,“河(段)长”在媒体上道歉。

生态环境的改善,重点在于治水,这在经历过“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嘉兴死猪漂浮”风波后的浙江尤其明显。让各级行政官员担任“河长”,是今年浙江针对水环境综合治理推出的一大举措,从省长、市长、县长到乡镇长,全省至少有1500名“河长”开始“上岗”工作。有些地方,甚至在村一级还设立了由村官担任的“河(段)长”,层层落实,层层分解,把责任具体到每一个河流的断面。

11月5日,省长李强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 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5年后,全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全面消除垃圾河、黑臭河,人民群众满意度提高。

书记市长任“河长”能勾勒“春天之河”?

浙市委书记和市长亲自任最脏河流的“河长”,可谓是对河流脏乱的治理下了大决心。但此做法能否换来一条河流清澈见底的春天呢?我们只能拭目以待,因为治理不仅仅是需要决心和“军令状”似的豪情。

从一条治理河流的角度而言,有市委书记和市长亲自抓,在短时间内肯定会有一定的改变,甚至可能会迎来清澈见底的情形,但是一条河流造成污染的原因,是复杂而多变的,所以要想让河流长久清澈下去,那么对其治理就充满了长期性。可见,对一条河流治理彻底,光靠决心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注重治理过程,能否摸索出具有长期性治理的方式方法来。

对于奖励成绩优秀的单位或者相关的工作人员本无可厚非,但对于成绩考核不合格的情况,罚款却是单位出钱,也就是间接地由纳税人买单,这不仅是一种自罚行为,而且对责任人没有任何作用,起不到处罚的效果,虽然还要求在媒体上道歉,但是对于一条污染之河对老百姓的影响来说,道歉能解决什么问题?这样的规定其实也为治理的长期性间接地制造了漏洞。

所以,不管从治理河流本身,还是规定制度出发,都需要体现治理的长期性和过程细节,而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河长”,体现的只是决心,也只是治理污染河流的第一步,能否以此而为一条污染之河勾勒出一幅春天的画卷?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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