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重头戏将“接二连三”(3)

国企改革重头戏将“接二连三”(3)

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干预具体经营活动

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监管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一论断引发了舆论的普遍关注。这是否意味着国资监管的层级由两层向三层迈进?国资委的定位和职责又会发生哪些变化?

黄淑和表示,组建或者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实现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举措。国有资本的投资公司是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开展股权运营,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概括地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之间,是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未来,国资委将按照稳妥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首先在一部分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开展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再逐步推开。

“组建或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一项探索性很强的工作。组建或改建的方式仍在研究中,目前来看,存在多种可能。”黄淑和表示,一种可能是,中央企业集团所属的子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完成之后,这些具备条件的央企集团可以改建为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公司。另一种可能是,根据国有经济发展的情况和企业的发展情况,新设一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类似已经成立的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就国资委职能的变化,黄淑和表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其一,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更加突出了出资人代表的性质,更加强调从出资人的角度来加强监管。各级国资委主要是以产权管理为纽带,围绕“管好资本”这4个字落实出资人的职责,不干预具体经营活动,即不干预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其二,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继续坚持,同时对现行体制不完善的地方,也要抓紧完善。

其三,国资委所监管的企业,不管是什么形态的企业,都由国资委来履行出资人职责。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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