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监管差异
鉴于美欧之间平均关税水平已然较低,今年7月启动的美欧自贸协定谈判不同于主要依靠关税减免促进贸易的传统自贸谈判,而是更加注重开放投资和服务贸易,以期达成高标准自贸协定并影响国际经贸规则制定。
因此,这场谈判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美欧对自身法律法规的再调整,以减少监管差异造成的非关税壁垒。据欧盟估计,一旦TTIP生效,每年将分别给欧盟和美国经济创造1190亿欧元(约合1628亿美元)和950亿欧元产值,其中约80%将来自“监管差异减少”。
简而言之,美欧需要对环境保护、化学品安全、消费者保护、投资保护、医疗卫生等一系列监管规则进行协商,相互承认对方的安全和技术标准,或遵守统一的国际技术标准,以提高监管兼容度。协定达成后,企业只需满足一方监管标准,便可进入美欧市场提供产品或服务,从而大幅降低合规成本和提升运营效率。
以汽车厂商为例,美国和欧盟对于汽车零部件和新车上市前的测试有不同的安全标准。如果今后只需满足一方标准,在欧洲生产和检测的汽车就可直接在美国销售,成本会大幅降低。
要弥合双方监管分歧并不容易。美国认为自己在金融监管方面比欧盟严格,担心将金融监管纳入TTIP后,可能弱化其国际金融危机后确立的金融监管法律。欧盟则认为它们在化学品、食品添加剂、转基因作物等方面的安全规定比美国严格,担心TTIP会降低这些行业标准。
美国首席谈判代表达恩·马拉尼2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双方在第三轮谈判中继续讨论了制定规则的各种方式,不仅要保证实现环境保护、消费者保护等监管目标,也要消除由于不必要的监管差异造成的投资和贸易壁垒。
欧盟首席谈判代表伊格纳西奥·加西亚·贝尔塞罗说,经过三轮谈判,双方已初步确定将汽车、医疗器械、化妆品、医药、化学品、信息与通讯技术等行业纳入减少监管差异的范畴,但不同行业采取的监管合作方式存在差异。例如,在汽车行业,双方正考虑相互承认技术安全规定;在化学品行业,双方将加强风险评估方面的合作。他同时强调,TTIP谈判不会弱化消费者、环境、健康、劳工和数据保护方面的监管标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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