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莫让“人肉搜索”演变为网络之恶(3)

【案例】莫让“人肉搜索”演变为网络之恶(3)

“人肉”悲剧 整个社会都是输家

即便出于再大的愤怒,也不能违背常情和法律原则而任意为之,这其间“人肉搜索”式的网络行为,应引起外界的高度重视。一个人的隐私神圣不可侵犯,这是一个基本的底线原则。作为店家即便没有基本的法律意识,但若有“将心比心”的人性底线,也不会随意把视频发至微博而求诸于“人肉搜索”,如此成了网络审判最大的诱因和推手。

同样,当网络审判和“人肉搜索”狂热蔓延之时,意味着这种法律和道德底线之失,并非“一个人的专利”。从2006年具有里程碑意义“虐猫女”事件到2008年的被称为“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女白领死亡博客”事件,这其间固然有网络人肉搜索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的拷问,更显社会底线缺失带来的巨大风险。

在社会转型之下,传统价值观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功利、自私、狂躁和暴力的倾向日益严重,“愤怒的中国人”的数量越来越庞大,从公交车上为争座位,老人一屁股坐在年轻女子身上,到儿女探望父母,需要立法给予保障。你会发现,无论从法律、人性还是道德,每个人似乎都日益少了最基本的敬畏,为了一时之快和一己之利,而缺乏对别人权利和整个社会利益的保护。

不可否认,造成这种状况有很多原因,但实现改变却必须基于自身出发。在社会秩序维护方面,每个人必须做参与者而不是旁观者。若不能坚守最基本的底线,社会秩序就无法实现有效的维护和好转。或许,相比于悲剧本身而言,“人肉搜索”下的规则意识淡薄,才是最大的社会病灶所在。

人肉搜索:莫以正义之名行侵权之实

一名花季少女不堪背后的指责谩骂和无端猜测,最终选择了离开这个充满喧嚣的尘世,在为其感到扼腕叹息的同时,我们是否更应当多些冷静的思考,是什么把一名花季少女推进了道德深渊?又是谁以正义之名推波助澜了少女的自杀行为。

众所周知,除了法院任何机关和个人都无权对人做出有罪定论,更无权去侵犯他人的隐私。然而,服装店主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就妄下定论说他人是小偷,并将信息发布到网上恳请网友“人肉”其个人隐私,这显然是不妥,已经涉嫌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网友在不知情的前提下,就打着正义的旗号,肆意转发、谩骂,无疑成为了花季少女生命的不能承受之重,最终导致了她走上了绝路。

或许,评论转发的网友并未心存恶意,只是怀着对偷盗行为的不耻想对他人施以惩戒,但是这种无端的猜测指责行为,却已经为他人上了私刑,同时对个人信息的散布已经侵犯了他人的隐私,甚至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新型暴力。

在互联网不断发展普及的今天,“人肉搜索”早已不是什么新名词。虽然其在舆论监督中、批判丑恶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也引发了不少问题,其中容易引发网络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和“乌龙”伤及无辜显得尤为突出。

由此我们不得不反思。在网络信息海量,真假难辨的今天,在今后的“人肉搜素”中,我们是否应当多些冷静的思考,少些没有经过判断的转发;是否应当多些针砭时弊的劝说?少些恶语相向的评判;是否应该多些“让子弹飞一会儿”的耐心和勇气?少些“不问青红皂白”的毛糙和野蛮。

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一些办法,对“人肉搜索”加以规范,明确“人肉”的标准与界限。对待贪官污吏我们当然没有必要手软,但是对待一个内向文静的花季少女,我们绝对不能把她逼上绝路。如果不能加以区分,这样打着正义之名行侵权之实,缺乏理性的“人肉搜索”我们宁愿不要。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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