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高政府自身建设水平(2)

努力提高政府自身建设水平(2)

核心提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这既是对各级政府自身建设提出的要求,也是各级政府提高自身建设水平的目标。当前,全党上下正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整风精神集中解决党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解决“四风”为契机,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各级政府面临的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结合聚焦“四风”问题,找准“四个政府”建设的差距

提高政府自身建设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必须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征求到的意见,聚焦“四风”问题,找准“四个政府”建设的差距,确定努力的方向。

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不高,与建设服务政府的要求有差距。表现在行政效能方面,主要是效率不高、效能不佳,这既体现在政府部门分工与协作上,也反映在政府层级效应递减上。这次征集意见中,各方面针对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做法,提的意见和建议较多,反映的就是行政效能的问题。表现在服务水平方面,主要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环节过多、收费过多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与建设责任政府的要求有差距。一方面,政企、政资、政事、政社没有完全分开,权责不清;另一方面,政府各部门间避重就轻、争权夺利、推诿扯皮。这次征集意见中,人民群众对行业不正之风特别是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以及政出多门、行政审批事项多、行政效率不高等“四风”问题反映强烈。分析其原因,既有政府定位不准的问题,也有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自我约束不到位的问题,导致权力滥用,权责不清。

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监督不到位,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有差距。一方面,法治意识淡薄,法治思维缺乏,习惯于按主观意愿决策,习惯于发号施令、利用职权办事,不善于利用法律、规章、制度、机制来解决矛盾、处理问题。另一方面,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边界模糊,程序随意,透明度不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同时,对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和程序不完善,没有牢固树立秉公执法、规范用权的理念,没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政务环境不优,与建设廉洁政府的要求有差距。主要是,从严治政的各项措施特别是“一岗双责”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一些重点部门、岗位腐败现象多发、群发;廉洁从政没有形成自觉,一些地方和单位“三公”经费居高不下,少数干部沉湎享受和玩乐等等。分析原因,主要是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享乐主义抬头,没有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机制。

联系“四风”问题整改,突出“四个政府”建设的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四风’问题解决好了,党内其他一些问题解决起来也就有了更好条件”。推进“四个政府”建设,就是要结合“四风”问题的整改,坚持从严执政、依法履责、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切实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

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质量。建设服务政府,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为标准,努力使政府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利益和要求。建立完善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网上联系群众和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联系群众、联系企业、联系社会的信息反馈机制和矛盾处理机制。改进服务群众的方式和作风,切实纠正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以及其他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更好地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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