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2014年改革走势(3)

吴敬琏:2014年改革走势(3)

第六,关于建设法治国家。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强调“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第七,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在金融领域,《决定》要求,“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第八,关于改进市场监管。《决定》要求,“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行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改革如何落实

三中全会《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现在的任务,就是努力使《决定》做出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必须清醒认识到,贯彻执行《决定》会遇到来自陈旧意识形态和特殊既得利益的阻力和障碍,也会遇到体制转轨过程中由于经济社会系统各个环节不协调所产生的实际困难。

如果说观念上的障碍可以通过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和正确的社会舆论引导来加以克服,特殊既得利益方面的障碍将更加严重。

由于近年来寻租活动体制基础的扩大,每一个领域的改革都会触及到这类以权谋私的既得利益,遇到的阻力也会更大。除了意识形态和特殊既得利益的阻力和障碍,贯彻落实《决定》还有实际工作上的挑战。

旧体制虽然有很大的运作困难,但是经过长时期的磨合,它的各个环节是大体能够相互衔接和配合的。一旦其中某些环节发生了改变,即使这种改变是进步性的,也有可能发生整个系统的运转困难。

比如,当土地市场的运转“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过去一些地方政府所赖以实施大规模城建投资为基础的“土地财政”就可能难以维持,有些地方甚至会发生偿还债务困难。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