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改革四大着力点

房地产市场改革四大着力点

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着房价与收入不协调、住房资源配置不合理、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唯有从广度和深度上积极推进房地产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才能找到治本的良药。只有让市场在竞争充分、体系协调、结构合理、监管有效的轨道上运行,才能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一是提高市场自身的竞争效率。房地产市场属于垄断竞争市场,一方面有数量众多的房地产企业,市场呈现一定的竞争性;另一方面商品住房存在明显的差异性,企业具有相对的垄断定价权。近年来,单个商品住房项目规模动辄就达到几十万平方米,房地产企业的区位垄断优势过大,造成的后果就是供应量偏少、价格偏高、市场运行效率偏低。要从市场竞争规则上严格设定商品住房项目开发规模,破除单个企业的区位垄断,激发企业之间的竞争活力,形成具有竞争效率的供应价格和数量。

二是构建运行协调的市场体系。房地产市场与土地、金融两大要素市场密切相关,构成了共同的市场体系。与房地产市场相比,土地、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偏低,以城市为单位的土地市场的供应基本由政府完全垄断,而利率尚未实现市场定价,土地、资本价格难以真实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影响了体系的协调运行。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在房地产用地的供应端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多元化的供应主体;推进利率市场化,促进利率回归到正常区间,防范货币资金过度流入房地产市场。

三是形成盘活存量的市场结构。多年来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积累了大量的住房资源,如何运用市场化思路优化存量住房配置是改革必须直面的课题。要在保障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合理提高住房保有成本,有针对性地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激励存量住房“有动力”通过市场流转;要鼓励发展二手房和住房租赁市场,切实规范交易行为,确保存量住房“能顺利”通过市场流转。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四是完善法治化的监管体制。目前,市场反映强烈的哄抬房价、囤房囤地、质量纠纷等问题,表明政府在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方面存在缺位。要构建科学的监管机制,变革传统的监管模式,从重“事前审批”转变为重“事后监管”,强化市场主体的行为监管,创新现代化的监管手段。

全面深化房地产领域的改革,要有统筹全局的战略眼光,更要有打破利益藩篱的勇气,只有这样才能将市场化改革真正进行到底。□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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