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法治中国建设

谈谈法治中国建设

——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

核心提示: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只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才有可能得到平等执行,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最有可能对公众产生引导作用的,是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实际行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并就法治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和道路。讲话内涵深刻、务实创新,饱含着以人为本、心系人民的真挚情感,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导,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一、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

2013年1月,习近平同志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做出重要指示,首次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法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法律不能只是纸上的条文,而要写在公民的心中,使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人们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这对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法治信仰引领法治中国建设。法治信仰,是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和捍卫法律。一旦法治成为一种信仰,人们就会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法律只有被信仰,成为坚定的信念,才能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准则。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深入,我们的法律条文越来越完善,人们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越来越丰富,但为什么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中还有许多深层次的问题?为什么法律悬空、制度空转现象依然存在?原因就在于对法治的信仰没有真正树立。对于执政者来说,法治信仰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础。只有对法治有着发自内心的信仰,才有可能形成法治思维,才能主动、自觉和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对于一般公民来说,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在于人民真诚的信仰。只有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出规则的正能量。习近平同志把法治上升到信仰的高度,抓住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最核心问题,凸显了法治信仰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在法治实践中培育法治信仰。对法治的信仰需要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具体实践中逐渐积累形成。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不会凭空而来,让人民群众信仰法治,首先要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律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信仰法治能够给他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习近平同志强调:“我们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这就要求立法必须真正反映公众的利益和诉求;要求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老百姓需要保护他们合法权益的时候,能够依法办事,为他们主持公道。从而使人们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当人们从一个又一个的执法、司法过程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获得了切实帮助,对法律的信仰自然就会在人们心中、在全社会建立起来。当法治成为全社会的普遍信仰时,法治国家才能实现。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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