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
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这些重要论述,强调了领导干部带头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揭示了制约监督权力的基本路径,表明我们党治国理念的新高度新境界。
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带头”体现的是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一般干部和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只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才有可能得到平等执行,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最有可能对公众产生引导作用的,是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实际行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权力运行与法律的规定不一致时,人们注重的不是写在纸上的法律,而是权力运行的实际规则。不管法律规定得有多么完备,只要权力实际上凌驾于法律,人们就会信奉强权、不信法律。要认真反思和彻底改正官方行为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把权力严格控制在法律的轨道上。只有这样,人们才会见贤思齐,而不是以儆效尤。
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特权是腐败产生的思想根源和重要条件。许多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事实上,他们缺乏的不仅是法律知识,而且是对法律的敬畏。在他们心中,权比法大,没有想到这些法律有一天会真的用到自己身上,以为只要自己手中有权就可以决定法律是否执行。习近平同志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惩治腐败不仅要一个一个地“打老虎”、“打苍蝇”,更要打掉腐败背后的特权思想。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要防止一些干部把公共权力异化为以权谋私的特权,必须加强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加大对特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在完善制度建设的同时,也需要领导者在内心深处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无例外的意识,不让权力“为尊者讳”,才能从源头上铲除滋生特权思想的土壤,保证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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