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央《决定》亮点多 “义乌试点”前景广(2)

浙江:中央《决定》亮点多 “义乌试点”前景广(2)

再次,要按照“协同性”的要求,优化“义乌试点”实施中“点、线、面”的相互关系。党中央、国务院对于通过“义乌试点”,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升市场发展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转变政府公共职能并在全国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因此,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被称之为“试点”而非“试验区”,这其中蕴含着正确处理“点、线、面”之间的关系,发挥“以点带面”功能的深刻涵义。“点”即全球最大的日用工业品批发市场所在地和“义乌商圈”的核心区——义乌;“线”即海关、商检、税务、外汇、工商、金融、民航等垂直管理部门;“面”即浙江、全国乃至全球经济社会整体发展。可见,“义乌试点”不只是属于义乌的,也不仅限于浙江省,而是国家层面的战略举措。纵观国务院关于“义乌试点”的批复所提出的九大方面任务,尽管以义乌为实施平台和主体,但各项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几乎涉及我国所有的垂直管理部门,这无疑将极大地推动我国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框架乃至某些法律法规的改革,因而“义乌试点”的带动和示范效应是全国性的。为此,在深入推进和实施“义乌试点”的全过程中,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的要求,增强全国意识、拓展全球视野,致力于充分发挥义乌这个“点”的独特作用,推动各种垂直管理体系开展“线”上的改革创新,辐射带动浙中、浙江全省、全国乃至全球经济社会“面”上的整体发展,提升“点、线、面”的协同水平。

为落实《决定》而竭力尽责

《决定》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义乌试点”作为全国“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试点工作”之一,它与《决定》提出的目标、要求和时间表是高度契合的。为此,必须进一步推动“义乌试点”的深入实施,为落实《决定》所确定的任务作出应有贡献。

一要遵照国务院关于“义乌试点”批复的要求,到2020年着力将义乌打造成为“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示范区、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基地、世界领先的国际小商品贸易中心和宜商宜游宜居的国际商贸名城”。要继续传承、发扬和创新2006年中共浙江省委总结、推广的包括坚持兴商建市、促进产业联动、注重城乡统筹、推进和谐发展、丰厚文化底蕴、力求党政有为等核心内容的“义乌发展经验”,勇走“鸡毛换糖再出发”的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之路,以共同的愿景和目标凝聚人心,以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锐气,以锲而不舍、矢志不渝、滴水穿石的意志,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敢担风险、勇于突破、大胆创新。为此,必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培育壮大会展经济,着力打造新型专业市场。从自身的优势和实际出发,做精、做强、做优、做大小商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流通,提高在全球小商品贸易链条中的定价权、话语权。进一步发挥义乌市场连通全球的渠道、商脉、网络优势,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与现代贸易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机制、新举措,形成在全球组织进口、出口、转口贸易的新渠道、新平台,吸引全球采购商和供货商进场,促进出口与进口、转口以及内贸与外贸协同发展。

二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对接。义乌作为全球最大的日用工业品批发市场所在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既接受上海人才、科技、产业、信息等的辐射,又以独特的专业市场、民营企业、对外贸易等优势,服务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义乌试点”与上海自贸实验区都是国家层面的改革,均要求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为重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建立新型贸易体制机制,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二者之间在性质、任务、方向、政策等方面都具有很多交集。《决定》明确提出:“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可见,义乌有必要也有条件争取使上海自贸实验区的相关重点工作和政策延伸至义乌,在义乌先行试验。这将极大地推动构建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大区域发展新格局,取得“海陆联动”、“以大带小”、“两好合一”的效应。此举既有助于解决“义乌试点”在未来几年须一个个部门、一个个步骤向上汇报并请求支持的事项,推进这一国家战略举措尽快取得更大成效,以带动我国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专业市场转型发展;也有利于充分发挥义乌的独特优势,为上海自贸实验区迅速发展和繁荣增强活力;还可为在内陆城市创立自贸区,与沿海地区联动发展等总结经验、探索道路。

三要大力推进国际贸易大通道建设,着力将义乌打造成为“现代丝路”新起点。2013年9月份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在多个重要场合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现代丝路”是我国着眼于对外开放和战略安全,优化大区域发展格局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作为正在继续推进国家战略举措“义乌试点”的城市,义乌尤须深入领会中央精神,大力推进相关工作。为此,要积极推动和参与相关跨区域合作交流与平台建设,并充分发挥自身的市场网络、客商云集、文化交融等优势,依托“义乌商圈”所构建的连通全球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网络,搭建新的合作交流平台和载体,努力将义乌打造成为我国与亚、欧两大洲相关国家或地区加强政策沟通、道路连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的桥头堡,建设“现代丝路”及形成构建自由贸易区共识并付诸实践的试验区、新起点和枢纽城市之一。

【作者为浙江省特级专家、省委党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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