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可改判无罪” 何以如此口出狂言?
60万就可以改判无罪,是法官的口出狂言吗?笔者认为不是的,如果没有以前的“成功买卖”,就不会有今天的口出狂言。都说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当能够造福一方,运用得不好,那就能为祸一方。但是很多干部只看到剑的一面,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尹丰文的狂言让我们看到了他错位的权力观。
观念的错位导致了他行为的错位,以至于他的权力不能为人民造福,而是为自己谋利。在这些人的眼里,他们手中握着大权,谁如果得罪了他们,必然后果严重;反之,如果谁贿赂了他们,便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试想,如此错位的权力观何以造福百姓,如何能赢得民众的拥护和爱戴?
毛泽东曾有句名言:“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那么人民为什么要给我们权力?就是因为我们共产党人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作为自己的宗旨。然而,像尹丰文这样的官员,忘记了自己的宗旨,忘记了权力是谁给的,有的人认为权力是自己奋斗得来的,和人民没关系。更有甚者,认为权力是领导给的,当上领导后欺下媚上,只对上级负责,根本不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
作为官员,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权力问题上,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明白个人成长是党和人民培养的结果,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你拥有的是权力而不是特权,你拥有权力的同时,要肩负着更大的责任和义务。拥有权力要为百姓造福,为人民谋利,绝不能用权力作为交易的筹码。
希望尹丰文事件能给某些领导干部敲响警钟,无论哪一级的领导干部,都不要把权力错误地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无论哪个岗位,都要对权力保持一颗敬畏之心,保证自己手中的权力永远纯洁。
拿钱可改判无罪 公平正义岂能打水漂
拿钱可帮忙改判无罪,法律如同儿戏,被湖南株洲天元区法院法官尹丰文玩弄于掌骨之间。人们不禁要问:公平正义由谁来维护?
公平正义不仅是人类社会进步追求的共同价值取向,也是衡量法制社会的重要标准之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法律被视为社会的道德底线,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法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理应成为法官起码的职业要求。法官声称“拿钱可改判无罪”,公平正义必然全部打了水漂。
近年来,司法腐败已经渗透到司法的各个环节,成为司法机关久治不愈的顽症,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关系为关键”;“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案子一进门,两头都托人”等顺口溜,就是对司法腐败的生动写照。
打铁还要自身硬。中国有句古话,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法官没了操守,判案自然就没了底线,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必然全都被抛在脑后。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执法不公、司法腐败也就在所难免。
治理司法腐败,首先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靠深化制度改革来规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的各项工作,要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当然,严肃查处司法腐责任人,追究其法律责任,是消除公众质疑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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