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扎党的群众路线思想根子(2)

深扎党的群众路线思想根子(2)

核心提示:党执政特别是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党群关系既是鱼水关系、血肉关系,更是“船”和“水”的关系。这就具有“两重性”,即水既能推船前进,也有可能掀起风浪把船打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一定要从政权巩固、政党存亡、国家兴衰的高度,来看待党与群众的关系,始终保持与人民的密切联系。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十种关系

早在延安的时候,毛泽东同志就讲到:“很多人对于官兵关系、军民关系弄不好,以为是方法不对,我总告诉他们是根本态度(或根本宗旨)问题,这态度就是尊重士兵和尊重人民。”毛泽东同志还讲,从这态度出发,于是有各种正确政策、方法、方式;离了这态度,任何政策、方法、方式也一定是错的。官兵关系、军民关系、干群关系,什么关系也弄不好。现在有一些单位和领导,一旦在和群众的关系上出了问题,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推卸责任,就是在方法技术上找原因、强调客观,实际上还是对群众的根本态度问题,不尊重群众的问题。

要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就要把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根子深深的扎在广大干部党员的头脑中、心坎里。干部心中时时装着群众,才能确保不作秀、不作表面文章、不凌驾于群众之上。具体的说来,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如下一些关系:

一是“老子”和“儿子”的关系。一些领导干部往往以自己是群众的“父母官”自居,津津乐道,这就把位置搞颠倒了,人民群众才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这方面,邓小平同志为我们做出了榜样,他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邓小平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人民,我们应该向邓小平同志学习,永远做人民的忠诚儿子。

二是“执政”与“为民”的关系。我们常说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但“执政”并不一定能“为民”,弄不好执政还会“侵民”、“扰民”甚至“害民”。这就要看由什么人执政、为谁执政和如何执政。要让权力真正掌握在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手里,掌握在真正能为群众办事的人手里,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三是“代表”与“代替”的关系。党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但不是代替人民群众的意愿,包办群众的事情。长期以来,那种不容分说,“替民做主”、“代民作主”的“家长式”包办代替的工作方式,一直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领导模式。其实,民主的真正意义在于人民群众自己当家做主,无论办什么事情,首先要听听人民群众的意见,看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愿意不愿意,而不是政府和个别领导人一厢情愿的发号施令。

四是“主人”与“仆人”的关系。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干部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仆人”。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同志颠倒了这种关系,形成一种反过来的“倒服务”,这种人官气十足,颐指气使,高踞于群众之上,根本忘记了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五是“为民”与“用民”的关系。所谓执政为民,就是我们党的各级领导、我们的政府要时时处处要为人民的根本利益着想,千方百计的为人民解难题、办实事。但是,我们的事业又是需要亿万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事业,党要领导和依靠人民为实现自身的利益去建设、去奋斗。所以,就有一个“爱民”、“为民”与“靠民”、“用民”的关系问题。这里的关键是要解决对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或根本立场的问题,不能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即不能在需要人民艰苦奋斗做出牺牲的时候,才想起人民,而一旦条件好转了,难关过去了,就冷落了群众。

六是“先生”与“学生”的关系。毛泽东同志曾告诫过我们:“只有做群众的学生才能做群众的先生。”要先做学生,然后再做先生。因为群众和下级干部身在工作第一线,他们对什么东西应该做,什么东西不应该做,有了困难问题应该怎么去解决,最有发言权。实践证明,凡是从群众中来的东西就有生命力,而闭门造车主观臆想出来的东西,再怎么用行政手段硬性推广,大都是长久不了的。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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