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群众诉求要多“解决”少“解释”

对群众诉求要多“解决”少“解释”

核心提示:当前要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倡导“多解决”“少解释”的务实作风,结合此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各级干部自觉往基层跑,在为民办实事过程中增进与群众感情,在与群众同甘共苦中切实改进作风。

1月初,大丰市7000多名机关干部“进村入户转作风”,走进26万农户家庭听民声、排需求、办实事。与以往“走转改”不同的是,此次市委主要领导明确要求:“进村入户干部要少开会、少做表面文章,要以问题为导向,多解决具体问题,少解释客观原因!”

“解决”与“解释”,虽只有一字之差,折射的却是截然不同的“群众观”。联系群众重在直面群众诉求,而重“解决”还是重“解释”,又事关民心向背和“身入”还是“心入”。

目前,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面对群众多元诉求,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敢于担当,立足于“解决”问题。但也有少数干部,由于平时深入基层不多,联系群众不紧,对基层实际情况了解不够深,对群众困难和诉求体会不够透,遇事第一反应往往是“解释”,说出一堆“客观”原因,为自己、为单位辩护,引起群众反感,甚至激化矛盾。而不是闻过则改,迅速拿出改进应对措施。甚至还有极个别干部,群众观念、公仆意识淡漠,只有“嘴功”没有“脚功”,对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推了之,伤了群众心,也加剧了干群之间的隔膜。因此,当前要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倡导“多解决”“少解释”的务实作风,结合此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各级干部自觉往基层跑,在为民办实事过程中增进与群众感情,在与群众同甘共苦中切实改进作风。

正确处理“解决”与“解释”关系,事关办实事的质量和群众心理预期。应该说,“解决”问题也是有条件的,不可能什么事都一蹴而就,要“少解释”并不代表“不解释”,如果事事拍板“马上就办”,急功近利,也是另一种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因为,群众反映的问题多种多样,提出的诉求有难有易,解决的时候也要根据实际、厘清轻重、量力而行。对于一时“解决”不好的,要耐心把情况说明、道理讲清,合理引导群众预期,这样的“解释”不仅必要,而且也是一种“解决”问题办实事。辩证处理好“解决”与“解释”关系,关键看把谁放在首位,首先要立足“解决”,在努力“解决”中坦诚“解释”沟通;而不能将“解释”当作工作的目的和主要手段,更要防止以“解释”为名,行糊弄群众、推诿扯皮之实。

党的干部是人民“公仆”,党的群众路线是党执政为民的生命线。“老百姓的事比天大”,对于群众诉求和民生困难,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少解决、多解释”或者“光解释、不解决”。即使对于那些一时半会解决不了的老大难问题,也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表,让群众“指日可待”看到希望。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