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出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二十八条”意见

最高检出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二十八条”意见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讨论通过《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的意见》,共9个部分28条。2月21日,最高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要坚定不移做全面深化改革的捍卫者、促进者、保障者,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部署,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手段,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围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法惩治和预防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保障国有资本安全。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平等保护,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走私、制假售假等犯罪,促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城镇化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在招商引资、自由贸易区建设等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努力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科技创新领域职务犯罪,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

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电信诈骗、性侵未成年人等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促进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和落实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制度,加强初信初访办理答复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意见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围绕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廉洁政治和法治中国建设。积极推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肃查办司法腐败犯罪案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依法惩治和预防社会事业领域的犯罪活动,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依法打击食品药品生产、流通、质量监管等领域犯罪,坚决查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进一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耕地等犯罪,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生产、保障农村稳定。

意见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围绕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依法惩治破坏文化市场秩序的各类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文化企业兼并重组、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等环节的职务犯罪,保障文化产业健康发展。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造谣、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

意见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围绕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的刑事犯罪,坚决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强对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认真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民行申诉案件,推动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争取最好的办案效果。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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