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莫再让房屋“养老钱”睡大觉(4)

【案例】莫再让房屋“养老钱”睡大觉(4)

【启示与思考】 

住宅维修基金,本是业主为自己的房屋准备的“养老钱”和“治病钱”。花多少,怎么花?存在哪里,谁管理?业主说了算。但是,他们不知道,也说了不算。北京是这样,其他地方也大同小异。维修资金使用难,正成为一个普遍性的难题。

公共维修基金是由业主交存形成的,使用时首先需要经过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以及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即使取得业主签字同意书,还需要经过多个部门审批,经过鉴定、审价、数据整理、数据关联、维修、竣工验收、申请、审批、付款等9个步骤,才能真正用上这笔钱。由于多头管理,有些环节办理时间过长,让许多人不知道怎么办手续,或望而却步。即使有人申领到了公共维修基金,也因为之前做的预算到批下来时,物价、人工费都涨了,根本不够用。

设定较高的使用门槛和严格的审批手续,可以防止公共维修基金被违规使用,保护全体业主的利益。但由于某些部门办事效率低下,导致一些损坏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能得到及时维修,带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也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公共维修基金使用比例太小,巨额款项沉睡,百姓质疑和非议不绝于耳。

笔者认为,弄清以下三个环节,就可以把公共维修金用到实处。一是收钱。二是管钱。三是花钱。按规定,对房屋损坏造成渗漏、电梯故障等六大类维修使用基金的使用进行简化,随时可用,确保住宅功能的正常使用。让业主感到顺心、方便。公共维修基金制度应理顺管理体制,简化办事程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在确保专款专用的前提下,让业主或其代表能顺利地办理使用维修基金手续,让惠民举措真正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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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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