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的官邸制度

西方国家的官邸制度

“官邸制”究竟是什么  

官邸,是国家为一定级别的官员在任期内提供的住所,官员本人对此没有产权。如美国白宫、法国爱丽舍宫和英国唐宁街10号、俄罗斯克里姆林宫等都是典型的官邸。  

与官邸相对应的自然就是私邸。官邸当然不同于私邸,绝大多数官邸都是免费入住的,即使交费也是象征性的。而私邸是官员跟老百姓一样在市场上购买的私人财产。  

各国官邸制有几大共性:一、官邸制将官员的官邸和私邸严格区别,只有居住权,个人没有产权,即官邸的公家性质不能变;二、任职期间入住,卸任后搬出;三、官邸基本由国家所有,或由国家租用,按照规定配置内部设施,费用由国家承担。另外,很多国家规定官员住房、薪酬等待遇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并建立严格的纠错机制,防止政府高级官员谋取住房特权。  

欧美国家可以提供住房的公职人员具体有三种情况:一是向政府部长级高官及政界要员,如议员、公职部门负责人提供住房;二是中下级公职人员因异地任职、需要居住在工作地点邻近的地方,或因安全问题需要有可靠住房;三是由于薪水或职务原因难以获得理想住宅者。同时,一旦这些人员卸任公职,将不再继续使用国家提供的住房。  

西方国家官邸制如何设计 

美国法律规定,政府应向民选的联邦、州、市主要官员,如总统、副总统、州长、副州长和市长提供官邸,任职期间可享用,任职期满则应搬出。基于安全理由,总统、副总统、州长、副州长必须居住官邸,市长则可选择自愿放弃居住官邸的权利,自购居所居住。以洛杉矶市长为例,入住官邸的第一位市长是布拉德利,他1993年离任后,接下来的两任市长都选择不在官邸居住。其中一位市长更喜欢自己的私邸,另一位市长的夫人则想住得离自己的孩子近一些。  

在美国,各级官员官邸的购买、日常使用和维护费均由政府预算负担,居住者只需每年象征性交纳租金1美元。对联邦、州当选议员(含参众两院)实施住房租赁津贴补贴制度,补贴的原则以“体面、舒适”为基准,具体数额由议会的金融委员会审定。现任副总统拜登在出任议员时就没有选择住在华盛顿,而是每天从特拉华州乘80分钟火车上班。  

德国很早就开始实施官邸制,该制度具体名称是《德国联邦政府成员官邸、搬家补贴、每日出差补助及旅费补贴的规定》。官邸有的归联邦所有,有的是联邦租用的住房。德国实行官邸制的对象,主要是在任的高级公务员,包括总理、联邦政府各部部长等。按照规定,德国联邦总理必须拥有配备家具的官邸。联邦部长获得官邸住所后,可以根据现有财政水平添置家具,作为官邸配套设施。  

德国政府负责官邸的维修及其他方面的保养。维修范围清晰写明包括:清扫烟囱;清洗交际用房的地板并上蜡;花园、花房等维护、种植及照明费用等。官邸的所有维护保养费用包含在官员的一项家庭补贴中,不再另外发放。  

不过,德国的官员对官邸却并不“感冒”。默克尔自2005年出任德国总理以来,一直拒绝搬进总理官邸,而是依然住在位于柏林市中心米特区博物馆岛对面的公寓内。德国总统高克和“第一女友”也不愿搬到贝尔维尤宫。之后,由于他们的邻居饱受“总统安保”之苦,德国总统才决定搬到位于柏林达勒姆的总统别墅居住。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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