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思考】
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既是对抗战胜利的庆祝,也是对被侵略历史的铭记。因为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中华民族陷入了苦难之中,所幸的是,在中国人民艰苦卓绝的抗争下,终于打败了入侵者,将侵略者赶出了国门,这一重要的日子,值得纪念。
而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既是对不幸遇难同胞的缅怀,更是对耻辱的铭记。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南京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抗战胜利后,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每年在12月13日都会举办纪念活动,这不仅是对遇难者的缅怀,更是对耻辱的铭记。这种纪念活动,虽然有官方参加,但是,因为是地方性的,所以,其影响力有限。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后,这种地方纪念活动,上升到国家层面,能让全国更多的人记住苦难与耻辱。
中国从来都不缺乏对英雄的崇拜,也不缺乏对民族败类的唾弃,但却缺乏对普通百姓承受苦难和做出牺牲的奠祭,特别是缺乏制度上的安排。这次,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与国家公祭日分开设立,特别是以30万平民被害的南京大屠杀为公祭日,正是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体现的是对群众的尊重,是对生命的敬畏。而以国家公祭日的形式奠祭,也表明我们抽象的国家已经拟人化,国家的意志、信念和情感,正与普通人情相融,因此,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也表明我国政治的世俗化、平民化,体现了政治文明的进步。
国家公祭日,我们将聚集在一起,以沉重的心情缅怀逝者,但我们知道,这不是在宣泄情绪,不是在倡导民族复仇,而是提醒我们每一个人,我们超越了个体、家庭和小圈子,也超越了血缘、社交圈与乡土的情感,我们是一个整体,我们是共同在悲痛,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与义务。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也让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到国家存在的目的和价值,体会到国家统一强大的重要性。
总之,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是缅怀过去,更是扶慰民心、顺应民意的措施,是为了现在和未来的不忘却纪念。同时,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也是中国与世界更好地在沟通,在向全世界传递中华民族对于人权和文明的态度,在向全世界表达我们热爱和平、维护和平的决心与责任。就如欧洲一年一度纪念奥斯威辛集中营死难者一样,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中国的,也是全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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