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布会(4)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布会(4)

——文字实录

摘要:会议决定,由王晨、王万宾、傅莹、陈世炬、焦焕成担任大会副秘书长,决定3月9日中午12时为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会议还决定了表决议案的办法,这次大会共有7项议程:一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计划报告;三是审查和批准预算报告;四是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是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是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七是其他事项,关于确认接受个别常委会委员因职务调整辞去委员职务的请求。

[美国有线新闻网记者]

我们每天都有机会听到有关上访者的一些悲惨遭遇,我们也经常能听到中国老百姓通过写信或者示威的方式,抱怨官员滥用职权,让他们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或者使得他们的人权、社会和民事权力受到侵犯,为什么他们只能被迫选择上访,而不能通过法院或者现行的司法体制来解决自己遇到的问题?中国在解决这一问题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有可能取消信访的制度?[ 2014-03-04 11:44 ]

[傅莹]

信访在中国是一个很独特的制度安排,应该说这些年它也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对于上下沟通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矛盾也更加复杂。所以,我们的信访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压力或者挑战,对信访工作要进一步改善,这一点从政策上、从改革上已经提出许多改进的路径。[ 2014-03-04 11:45 ]

[傅莹]

其中与人大关系比较大的一点,通过改革要把这些涉法涉诉的信访纳入法治的轨道。在中国我们通称“民告官”,从法律上讲有两条途径。第一条是行政诉讼法,这是20多年前制定的。这部法律为百姓维护自身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当然,这20多年来可以看到这部法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我们也做了一些调查研究。从调查的结果看,比如这些年行政诉讼案件原告的胜诉率明显下降。另外,也确实存在着行政部门不愿意当被告、法院不愿意受理的情况。群众也反映说不敢告、告也告不赢,结果就是让大量的涉法涉诉案件进入到了信访的渠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行政诉讼法进行一个比较全面的修订,目的就是尽可能地排除对“民告官”各种各样的阻碍。在修法的过程中,也会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2014-03-04 11:47 ]

[傅莹]

第二条是行政复议法,这是15年前制定的。理论上讲,这是一个更加便捷的救济渠道,但是从执法检查反映的情况看,作用也还是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比如在有的地方、在基层,人们好像没有听说过有这部法律的存在。所以,人大常委会把对这部法律的修订也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中。我们修订这两部法律的目的就是要更好地监督行政权力,也就是我们说的“要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通过这样的改进能够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更好地维护我们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谢谢![ 2014-03-04 11:47 ]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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