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政治”如何走出低度民主的“怪圈”

“街头政治”如何走出低度民主的“怪圈”

原标题:“街头政治”不是民主的最好表现形式

刘瑜,政治学者,作家。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政治系副教授,美国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博士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系政治学博士。著有《观念的水位》、《民主的细节》等。

在乌克兰基辅,由先前的“反对派”主导的“街头政治”浪潮,终于酿成政权更迭,进而使乌克兰成为俄罗斯、美国和欧盟大博弈的焦点,吸引着全世界的眼球。

几乎与此同时,在泰国、土耳其、委内瑞拉、柬埔寨……出于各种诱因,但无一例外针对执政当局、执政者的游行示威活动风起云涌。只不过,因为影响力相对较小,暂时还不像乌克兰之变这样引人关注。

在许多人看来,“街头政治”似乎是民主政治的必然产物。那么,“街头政治”是否真的符合“民主规则”?能否将这些国家导向更好的“民主自由”?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近日在北京专访了知名政治学者、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政治学系副教授刘瑜。

●《中国青年报》:近一段时间,包括泰国、土耳其、柬埔寨、委内瑞拉等国,还有更早些时候的埃及,都发生过针对执政当局的大规模游行示威活动。尤其是在乌克兰的事情发生之后,很多人都在谈论“街头政治”。那么,什么是“街头政治”?

刘瑜:所谓“街头政治”,按字面意思就是“发生在街头的政治”吧。但是民主体制下的“街头政治”和非民主体制下的“街头政治”是有所不同的。在有民主体制的国家,一般在其宪政框架内都会有“体制内”解决问题的渠道,即议会讨论、选举、违宪审查等。当这些“体制内”的渠道不能够或者不能及时解决社会问题的时候,人民就可能会走上街头表达诉求,“街头政治”就出现了。而在非民主体制的国家,民意缺乏真正制度化的表达渠道,人们走上街头去表达民意、推翻暴政,就是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所以,这二者是两码事,必须作出区分。近期“街头政治”闹得比较凶的国家,像乌克兰和泰国,都是有基本民主框架的国家,所以我们今天要讨论的“街头政治”,主要还是指发生在民主体制下的“街头政治”,不应该和非民主体制下的街头政治混为一谈。

●《中国青年报》:有一种说法,“街头政治”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外部势力鼓动所致。你认为呢?

刘瑜:我觉得“街头政治”之所以会发生,最根本的原因肯定还是“内因”。比如这次在乌克兰发生的“街头政治”和骚乱,根本的原因就是这个国家“东西分裂”的现实,即“亲欧”和“亲俄”力量的分裂。这种文化认同的分裂,不是某一个境外势力可以轻易操纵得了的,而有着漫长的历史、社会等方面原因。另外,政治家的施政不力恶化了这些矛盾。再加上乌克兰议会对总统缺乏约束力,宪法法院又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一种政治的而非超越政治的力量,这使得在“宪政体制内”解决问题的通道失效了。于是,人们走上了街头。

●《中国青年报》:近期在乌克兰出现的“街头政治”引发了街头的暴力和骚乱,最后甚至导致原总统亚努科维奇的被废和出走。在你看来,“街头政治”有合法与不合法的区别吗?中间的界限在哪里?

刘瑜:在所有自由民主的国家,肯定都应该有集会、结社、静坐、示威等自由。如果非得说有一个“合法”与“不合法”的界限的话,从一个最直观的角度上来看,可能就是“暴力”和“非暴力”区别。如果是和平示威集会的话,一般来说,人们会认为这是一项基本人权;但如果出现了诉诸暴力、甚至是恐怖行为的话,那么人们会认为这是不合法的,或者说破坏自由民主的。问题在于,集会、示威、静坐等这些形式,从“非暴力”滑向“暴力”是非常容易的。巨大的人群聚集在一起,失控是很容易出现的——尤其是在那些新生的民主国家,无论是政府还是民众,都还没有适应民主的游戏规则。所以,“街头政治”从“合法”走向“不合法”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中国青年报》:“街头政治”是民主政治的题中应有之义吗?

刘瑜:我个人认为,“街头政治”虽然是民主政治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但它不是最重要、最核心的东西。民主是什么?我认为好的民主制度有两个最重要最核心的要件,一个是代表性,即民意能够通过制度化的渠道体现于公共政策;另一个是协商,即通过协商来增进民意的理性程度。“街头政治”在这两方面都是有问题的。你说基辅街头的示威者代表了乌克兰人民,那么乌克兰南部、东部的亲俄派民众呢?他们不是人民吗?你说现在曼谷街头的那些黄衫军代表了人民,那么那些红衫军呢?以前我看过一个民意调查,说是泰国大多数民众既不喜欢黄衫军也不喜欢红衫军,他们希望结束一切街头示威对抗,这些“沉默的大多数”是不是人民?街头政治的代表性是可疑的。议会或者总统总理有一个选举程序,街头上的那些人是谁选上去的?事实上“街头政治”很可能会造成代表性的倾斜,那些没有上街的人的声音,不能在“街头政治”中被表达出来。如果一个制度不断给“上街”正面反馈,这就会鼓励一种“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政治局面,事实上就是奖励政治观念和行为的极端化,而这是违反民主的本意的。

从协商程度上讲就更可疑了。街头政治往往与激情、口号、愤怒甚至暴力联系在一起,而这些特征往往使得协商变得很困难。好的民主不仅仅是把民意简单地用“一面镜子”照出来,它同时还应带动一种“协商机制”,使人们能够充分、理性地对公共政策进行辩论。但是,因为“街头政治”容易诉诸激情和暴力,这就使得民主中最好的那一部分——“协商精神”、充分辩论和“多元化”——难以展开。所以我个人认为,无论是从“代表性”的角度还是从“协商精神”的角度来说,“街头政治”都不是民主的最好表现形式。

当然,作为一个增加谈判协商筹码的工具,街头示威往往是将政治家逼向谈判桌的必要条件,从这个角度来说,它有相当积极的意义,尤其是在政治家麻木不仁、装聋作哑的时候。但这个工具不应当是一个被无限使用的工具,并不是说越多的人涌上街头越民主,或者街头人们的所有诉求都被满足才叫民主。在民主政治里,最重要的还是宪政框架内的渠道,比如说选举、权力制衡、对内阁的不信任投票、弹劾总统、修宪、公投、游说集团、媒体讨论等等。我觉得,街头政治只是作为这些制度化渠道的辅助手段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它的正面作用。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