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在当前的“清房改革”中仍遭遇“应付式”清理。比如:局长搬到处长办公室,处长搬到科员办公室;或者,临时添几张办公桌,以“大”改“小”,突击加几道阻隔墙,以“一”改“多”……种种手段,目的只有一个:应付上级检查。
继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公务出国之后,近几年,浪费严重的豪华“官衙”,成为社会关注的“第四公”顽疾。这些面积严重超标的办公场所,耗费了大量公帑,既挤占民生资金,又容易滋生腐败,进而招致民怨。同时,超标占用办公用房,极易形成攀比之风,造成更多人心理失衡,最终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干群关系,酿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因此,从中央到地方,下大力气整治超标公房,可说是顺应民意之举。但是,一些地方的“清房改革”却遭遇“应付式”清理,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与中央要求背道而驰。对于这种现象,绝不能姑息手软。
在中央三令五申之下,一些人为何还敢阳奉阴违、敷衍了事?究其根源,关键还在于腐朽思想作祟。在这些人身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而且,长期以来养成的“特权”意识,使他们从心底里舍不得改、不愿意改。所以,“应付式”清理只是一种欺上瞒下的做法,表面上做了工作,其实质却是摆摆样子、走走形式。这些人心里的“小算盘”,不外乎“避避风头”,过了这阵子“依然故我”。
这些现象的产生,除了主观原因,与以往整治不严、改革不彻底也有很大关系。正是制度上的“松懈”,让一些人热衷于耍小聪明,把中央的政策和规定当成“耳边风”。由此而言,要想使“官衙”整治取得预期效果,就必须对抱有侥幸心理者用重拳、下猛药。即:全面监督、雷霆问责。
首先,清理超标占用办公用房,必须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作用。实践证明,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方式,是监督社会公共事务、约束公职人员行为的有效利器。因此,在“清房改革”中,有必要让社会各界力量介入,从而使摆样子、走过场的行为无所遁形。其次,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治理“清房改革”中的诸种乱象,不能止于劝退,必须严格落实制度,启动深层次的问责。只有让违规的个人及单位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方能制住顶风作案者和阳奉阴违者。
除此之外,落实“清房改革”,还要做好善后工作。对于清退的超标办公用房,相关部门要有明确的记录,切忌做成“糊涂账”。同时,对清退出来的房子作何用途,应有详细的处置办法,比如拍卖或供其他单位使用,并用可靠证据向公众说明。总之,只有拿出有力措施,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全面堵住超标占用办公用房的漏洞,真正杜绝“搬进搬出”的游戏,才能把中央政策充分落到实处,从而给社会一个满意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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