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几个流行的民主化理论命题的证伪

北京:几个流行的民主化理论命题的证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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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大多数人的政治,而多数人之间的利益很难一致化,而且多数人之间甚至可能存在对立性的种族或根本性物质利益的对立。因此,民主本身具有内在的张力和冲突性,这是我们必须务实地看到而不能选择性失明的,否则,正如很多历史上和现实中正在发生的故事一样,民主到来之后并不都是福祉,反而成为祸害。

●埃及的现实告诉我们,公民组织是重要的,但是,公民组织的自治不等于民主政治本身,二者之间不存在简单的因果关系,更不能划等号。

●泰国的政治难题告诉我们,恰恰是城市中产阶级,构成了民主的反对力量。中产阶级的政治诉求取决于其所处的社会结构,中产阶级与民主没有必然联系。

●乌克兰的悲剧进一步告诉我们,在存在种族冲突和国家认同危机的国家,选举民主动摇的是立国之本即国家认同。

近年来,一些国家的民主化进程,如埃及、泰国、乌克兰,正在挑战着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甚至被当做圣经的民主化理论命题,诸如公民社会是民主政治的前提和基础、中产阶级带来民主、民主有利于民族和解。

很多人习惯在“元叙事”上看民主,把一个国家的好坏都归因于民主。我们应该更专业地看待这个实在是太重要的现实问题,为此就需要以更敬业的态度去了解一个国家的历史与现实。

埃及民主化悲剧与“公民社会是民主政治的前提和基础”

公民社会与民主政治的正相关关系应该来自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他把活跃的乡镇自治和发达的公民团体的活动本身视为民主。但是,所有热心于民主化的人似乎都忘记了托克维尔的“民情说”,美国所以能如此,是因为其地理位置、法治精神和公民守法而又关心公共事务的民情。换言之,一个可能的反论是,没有这种性质的民情,即使有了公民社会,这样的公民社会与民主何关?

其实早有答案,只不过很多人只是选择性地相信既有的智识成就,比如普特南在《使民主运转起来》中所讲的南部意大利的基于庇护关系而形成的“弱公民社会”并不利于民主治理。普特南这样的研究被埃及民主化悲剧所强化。其实,亨廷顿早在其《文明的冲突》中就对所谓的公民社会组织即穆兄会抱有警惕,认为这种社会组织不利于民主。但是,美国制定“大中东计划”的民主理论家和政治家置此于不顾,当2011年突尼斯、也门、利比亚、埃及、叙利亚等国发生政治事变之后,马上给予一个浪漫的封号“阿拉伯之春”。结果,以“阿拉伯之冬”收场。尤其是埃及政治,靠公民组织主导下的选举而上台的穆尔西政权,其政策甚至比威权主义的穆巴拉克更专横,结果城市中产阶级转而又搞大规模的街头政治。但这次中产阶级的街头政治要的不是民主,而是军政权。

埃及的现实告诉我们,公民组织是重要的,因为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一定程度的自治,任何政府都不可能管理好老百姓的所有日常事务。但是,公民组织的自治不等于民主政治本身,公民组织自治是地方性的,即地方或社区的公共性,而民主政治是全国性的,即全国的公共性,二者之间不存在简单的因果关系,更不能划等号,其中公民社会的“民情”或者说这个社会的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决定了公民社会与民主政治的样式和走向。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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