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的城市信仰与乡村治理 (2)

当今中国的城市信仰与乡村治理 (2)

作为一种“认为经济增长是社会进步的先决条件的信念”[5],发展主义本身是欧美现代化的产物,属于现代化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被当成后发国家完成现代化的手段。由于后发国家摆脱贫困和实现“赶超”的需要,对发展或“开发”(对应Development的另一个译词)的强调通常更加明显,并基于不同的发展战略和推进手段,形成了“东亚型”的和“拉美型”的发展主义[6]。

而在当今的中国,由于“落后就要挨打”的近代史情结更为牢固,通过经济增长维持制度合法性和社会稳定的需求也更高,对“发展”的追求也就更为迫切和执著。这也就使得发展主义的中国版或者“中国型”的发展主义——正式形成是在1992年以后——呈现三个特征。一是至高无上性、排他性都更加突出,“发展”成了宗教,是压倒其他一切道理的“硬道理”,它的许多恶果只被轻描淡写地说成“发展中的问题”,强调“只有通过发展才能解决”。二是对速度的追求异常明显,演化为发展焦虑症,“发展太慢等于不发展”,“以快发展为荣,以慢发展为耻”,“跨越式”、“超常规”、“又好又快”等等,都是反映这种发展焦虑症的典型说辞。三是对高速发展的追求具有不择手段、不计代价、不顾后果的特征,“宁可毒死、不愿饿死”,“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之类的宣言或主张,都是例证。也正是由于这些特征,特别是它的第三个特征,原本具有“正能量”的发展主义也就更多地释放出巨大的破坏性,甚至毁灭性。

正是在极端的发展主义的驱动下,20世纪90年代以来形成了迅猛的城市化浪潮。如果说经济增长或GDP的增大成为衡量“发展”的首要指标,城市的扩张也就同招商引资一道成为最有效的捷径。因为城市的聚集效应意味着更快的经济增长和更大的经济规模,通过圈占土地和“经营土地”来推动地价和房价,从而推动GDP和税收——土地财政——的增长,通过城市大跃进来为经济大跃进注入新的动力。于是“规模效应”广受追捧,“做大做强”成为风潮。

当然,仅仅注意到制度派生的观念和发展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还不够,还必须关注催生城市信仰的第三种力量,也即巨大的利益驱动。利益本身强化着观念,也驱动着资本和权力。对利益和利益主体进行必要的分类,就会看到,这里的利益既包含发展主义所强调的国家或区域层面的、“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公共利益,也包含着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利益、政府官员的个人利益以及资本或房地产商人的利益,甚至作为城市化大跃进的鼓吹者、为“做大做强”或“规模效应”提供“经济学依据”的专家学者们的利益。

如果进一步追问,究竟哪些利益主体或群体才是城市化大跃进的最明显的获益者、同时也是它的最小代价的承受者,答案将会非常明晰。高达30万亿元人民币的“土地差价”,无数宏大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一些负责相关决策、规划和执行的官员向着千万元级甚至亿元级“贪官”的进化,众多的地产大亨和生产企业的房地产化,以及获得了大量相关的“横向课题”经费(以至苦于“花不了”或“无法花掉”)的专家学者,如果不是故意地回避这些现象和群体,而是让其自然地进入我们的视野,也就能够洞悉城市化大跃进的最大秘密。

这样说无意否定当今中国城市化的公益性或“历史必然性”,而是要强调它的高速城市化的另一个特征,也即整体“发展”和个体“发财”的结合、“政治人”和“经济人”的结合、“学术公器”和“学者私利”的结合,是要强调冠冕堂皇的政策包装、温馨诱人的广告宣传、无知无畏的学术话语中包含的个人动机。总之,公益性只是赋予了城市化以一定的合法性,私益性才使城市信仰更加坚定。

城市化大跃进与乡村治理

城市化大跃进的总体性后果目前尚没有充分浮现,但是浮现出来的部分已经足够惊人。就城市自身来看,它的疯长并没有使它的宜居性改善,相反,无限度的扩张和大拆大建,使城市本身陷入了难以摆脱的严重困局:建筑物的数量和房价、“蚁族”的数量一道攀升;大量的“花园小区”伴随着“社区”的荒漠化和孤立孤独的生活;保安、防盗窗和电子监控器的密布并没有带来安全感的增强;越来越宽的马路充斥着越来越多的车辆,造成越来越拥挤和危险的交通状况;“生态城市”的鼓噪与生态的破碎化和自然的丧失同时进行,以至于热岛效应和“雾(霾)岛效应”越来越显著,如此等等。

如果把使人异化和受难的各种力量都理解为广义的暴力,那么应该承认,在21世纪的中国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暴力的深度和广度突然加大了”[7]。因强拆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自焚事件不过是直接暴力的极端体现。而正是由于广义的暴力已经令人难以容忍,才推动着大量有条件的城市精英向海外移民。这也就提醒我们,相应于乡村治理,当今的中国实际上也存在着“城市治理”的论域,城市治理的危机其实也非常严重。至于它对乡村和乡村治理的影响,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归纳。

首先,当城市成为信仰和追求“更美好”生活的唯一福地,乡村的存在价值和意义也就会自然地弱化,甚至丧失,试图维持和增进乡村活力的举措将显得多余,甚至被看做“逆历史潮流而动”。通过各种各样的“战略”、政策或规划来人为地加快乡村的消失,也就会被看做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应有举措。与此同时,乡村居民以及它的各种精英向着城市的大量迁移,也就在客观上弱化甚至抽去了乡村治理的主体力量。总起来看,当乡村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被不断地瓦解,作为实体的乡村处于朝不保夕的境地,乡村治理本身的必要性,以及达到“善治”的可能性,也就会大大降低。

其次,考虑到城市化大跃进主要表现为圈地和土地的城市化,表现为城市的扩张及其对乡村的蚕食、直至消灭,而不是乡村本身的自然演变或渐进性城市化,那么圈占、蚕食和消灭的过程也就意味着人为地加剧矛盾、制造紧张和对立的过程,它必然引起抵抗。回顾新世纪以来乡村治理的困境,它的表现领域、形式和原因固然多种多样,其中不乏乡村社区自生的部分(比如个体化导致的村庄内部关系的淡漠或紧张,人口流出导致的村庄空心化和社会生活障碍,以及社会治安的恶化),但是必须承认,如同土地问题引发的大量群体性事件所显示的那样,作为推进城市化大跃进的主要手段的圈地运动和村庄吞并浪潮,才是乡村社会面临的最大危机,也是乡村治理中最核心的危机,它加剧了乡村社会的不安定。

当然,也应该看到城市化大跃进之于乡村治理的“正效应”。就那些通过圈地和行政区划调整推动的变相圈地——包括县(市)改区、乡镇改街道、村改居,以及“大村制”、“三集中”,甚至“土地整理”,诸如此类的措施固然有统一规划、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良好用意,但实质上完成了以整体推进的方式对农民土地的一揽子剥夺——而消失或被消灭了的乡村来看,“乡村治理”问题就成了过去时,通过“消灭农村”来“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企图也就达到了目的。只是难以预料,消失了的乡村治理是否会转化为“城市治理”必须要面对的问题。那些失去了土地和家园的“三无农民”、“前农民”或城市的边缘人,将如何面对必将到来的低增长阶段,以及有可能出现的经济危机?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持续了二十年的城市化大跃进,已经让中国的人类居住区——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陷入了巨大的危机之中。它对一部分人来说是真正的生存挑战,对乡村来说是确实的人为扰乱,对中国整体来说则意味着文化甚至文明的变异。为什么说它是文明的变异?虽然21世纪的“中国文明”还没有定型,但是从已经侵入它体内的某种病毒来看,已经具有显著的、我曾经称为“贱农主义”[8]的反自然的特征。

认清和牢记这一点非常重要。面对“新型城镇化”这一新的课题,为了防止它演化为新一轮的城市化大跃进,防止对“家园”的建设和改造变成破坏,必须彻底放弃把“经济”的尺度当做唯一衡量尺度的做法,同时确立起自然的、人性的、生活的和社会的尺度。

注释:

[1]张玉林:《“现代化”之后的东亚农业和农村社会》,《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2]相关论述参照哈维·莫勒奇《作为增长机器的城市:地点的政治经济学》,载汪民安等主编《城市的世界文化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安东尼·奥罗姆、陈向明《城市的世界——对地点的比较分析和历史分析》,曾茂娟、任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8—51页。

[3][美]刘易斯·芒福德:《城市发展史》,宋俊岭等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541页。

[4]陈映芳:《“城市化”质疑》,《读书》2004年第2期。

[5]许宝强:《发展主义的迷思》,《读书》1999年第7期。

[6]叶敬忠:《发展主义研究评述》,《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7][美]刘易斯·芒福德:《城市发展史》,宋俊岭等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545页。

[8]张玉林:《当代中国的贱农主义》,载张玉林《流动与瓦解——中国农村的演变及其动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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