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政绩冲动”、“GDP崇拜”关进制度笼子,集中体现了党中央以科学发展矫正政绩考核偏差的鲜明工作导向。政绩考核是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指挥棒”和评价工作成效的“度量衡”。如果政绩考核制度不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过度重视GDP的增长率,就难免出现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速度、政府和市场的手错位、“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新官不理旧账”等突出问题。只有树立政绩考核的科学发展导向,才能把各级领导干部从为GDP及增长率排位纠结中解放出来,从创造“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中解放出来,从过度干预经济中解放出来,轻装上阵,积极调结构、转方式、促改革、惠民生,真正创造出科学发展的实绩。
科学发展导向能否真正确立,取决于党中央关于政绩考核的制度创新能否得到有效落实。习近平同志一再强调“关键在落实”。只有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对于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前任基础与现任业绩、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发展成果与发展成本、显绩与潜绩等,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衡量标准,才能确保制度落实。只要各级党委以敢碰硬、动真格的决心和行动,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政绩考核的相关规定,就一定能以科学的政绩考核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执笔:赵周贤 刘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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