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合建别墅”,还需更多印证
不管陆主任的主观目的如何,但由于其特殊身份及此前的正面影响力等,此次“微博澄清”引起的巨大关注,客观上的确起到了对“副市长建豪华别墅”负面影响的巨大消解作用——由于兄妹合建、一平方才600元,还没有当地一般群众建房的花费高,不但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耗巨资修建别墅奢侈浪费的嫌疑,而且又撇清了副市长一人独建可能的巨额资金来源、官商勾结、贪腐等问题。但问题是,这就能真的完全消除群众对“副市长建豪华别墅”的质疑了吗?
不管被举报的别墅实际建筑面积是400多平方还是500多平方,但其实际占地面积(2亩多)远远超过农村宅基地规划占地面积的事实,是铁定不容置疑的。而“兄妹合建别墅”,无疑是在坐实刘建宽对自己在老家违建别墅事前心知肚明且积极出资兴建的事实。作为干部尤其是一名人民政府副市长,理应时时处处模范遵守并发动自己身边的人遵守人民政府的规章制度才对,但目前事实都说明,刘副市长在这方面做的并不怎么样,至少违反了2007年《中共湘潭市纪委关于重申严禁党政机关干部违规建房的通知》的规定,干部不得违规建私房、借他人名义建私房等。
对房屋建设装修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一栋房屋尤其是别墅,其主要花费不在基建而在后期的装修、家具等费用。也就是说,每平方600元基建费,并不能说明别墅不豪华。相反由举报照片不难看出,该别墅雕栏玉砌,横亘山腰,很是“高大上”。后期装修费用应该不在少数,比基建费高很多甚至数倍应该可能,即使没有举报的那样高的花费,其仍逃不了豪华的嫌疑。
也就是说,“兄妹合建别墅”并不能成为刘副市长塞责的理由和马甲。而就“兄妹合建别墅”到底是否真实,以及建设中是否有不正常情况,刘副市长是否有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问题,显然不能仅看陆主任的一“博”之词,而是需要更多印证。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也没有闲着没事干的无中生有举报,更别说指名道姓的举报一名在任副市长。面对“副市长建豪华别墅”举报、“兄妹合建别墅”回应,以及一些明显不合常理的现象,有关方面需要的是认真分析、科学判断、扎实查处,不冤枉一个好官,更不能放过一个有问题的坏官。
【启示与思考】
网曝湘潭副市长建别墅,公众需要的是官方的权威公正答复,而不是某些官员以个人身份辟谣。湖南省纪委官员为何要为刘建宽主动辟谣,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官官相护。
网上曝光刘建宽的别墅,网民有发表言论的自由,纪委官员也有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但是,由于纪委官员的特殊身份,其发表观点必然引起各方关注。尽管陆群此前在诸多公共事件中的表现,以及凭此所建立的公信力,无疑对其在此事的说法增加了可信度。但是,任何一个事件背后都有一系列不为人知的问题,作为非当事人的陆群对这些问题也未必完全明了,其以往所建立的公众力只能增加其说法的可信度,却不能完全为新事件中的当事人背书。
“解铃还须系铃人”,作为当事人,刘建宽本人及其所在的组织、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才是厘清这一问题的主角。从这一点上来说,陆群替人出头的做法就有些喧宾夺主了。喧宾夺主的结果,恐怕就是不仅起不到澄清事实的目的,还会招致更多的质疑。
“开工前向湘潭市纪委报告”,并不意味着其建设资金的来源是合法的,毕竟,陆群自己也说,“至于刘建宽出了多少钱,其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只有刘建宽自己清楚”。即使如陆群所说,在湖南农村建这样一座徽式建筑,建筑成本最多三十几万,加上绿化、装修等也不可能达到网络爆料中所称的400万,可是,即使如此,公众也有理由怀疑这样一座为患癌母亲而建,但却明显不是供母亲一个人使用的外观豪华的建筑,其资金来源存在问题。
既然陆群也一再强调其观点和提供的事实不代表单位,也不代表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那么,刘建宽所在的单位或组织及其个人,以及相关的纪检监察部门,就有义务给公众一个可信的调查结果,使公众明了刘建宽到底出了多少钱,其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因为这一事件发展到现在,已经不是“刘建宽自己清楚”就可以解决的,而是有关部门和公众都应该清楚才行。
让人民监督政府,请人民监督官员,有条件要监督,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监督,这样才能打造为民政府、清明政府、廉洁政府。正因如此,网络上关于刘建宽的举报,官方必须做出明确答复,这既是回应民众关切,也是给刘建宽一个清白与否的说法,还是给包括这名纪委官员在内的主动介入刘建宽被举报事件官员的一个正面呼应。当然,官方的答复必须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就是要能够经得起民众的追问以及实践和时间的检验。
中国还在“打虎拍蝇”的路上,善待举报线索、珍视监督舆情,这是纪检监察部门应然的姿态。这个时候,任何感性的官员个论,都不能也不该僭越程序正义的底线。只有依法查究、认真排摸、细致判断,才能不放过一个问题官员,也不至冤枉一个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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