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图善治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充分体现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治理理念。这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落实,也是下一步改革得以顺利推进的前提。与此相呼应,“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和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的思维方式,日益深入人心。
以法治思维推进改革,是由改革本身的复杂性所决定的。当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下至群众的教育、医疗、养老,上到关系经济转型的国资、国企改革,无不牵一发而动全身。“治理之道,莫要于安民。”如何在这一过程中做到百姓心安、国泰民安?这就需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
现代社会的治理经验告诉我们,复杂社会需要简约治理,市场繁荣要求权力谦卑。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正是执简驭繁、提纲挈领的抓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恰如其分地体现了这一要求: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思路,贯穿报告的各个部分。而自去年以来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带来的是全国新注册企业增长27.6%,民间投资比重上升到63%的繁荣景象。法治政府和市场繁荣的相关性告诉我们,基于法律的简约治理,是市场经济得以蓬勃发展的制度前提。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这也是冲破既得利益藩篱,打破层层限制壁垒,铲除权力寻租土壤的必由之路。在法治思维之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得以理顺。
法谚有云,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需要让人们围绕着规则和程序办事,而不以决策者的注意力和判断力为转移。“和尚分粥”的故事很好地说明了程序的意义:为了避免“掌勺者自肥”或“掌勺者寻租”现象,粥分好后,需要按照“大家先挑、掌勺者后挑”的原则进行分配。法治政府的运行也是如此,政府要按照利益回避原则,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改革过程中,为什么有些“硬骨头”啃不下去?很大一部分是程序不完善,或者有了程序却绕着走造成的。法治的首要特征就是讲规则、讲程序,这是科学决策的前提,从法治迈向善治的基础。
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也为改革凝聚了更大的民意基础。在法治及其正当程序下汇集起来的广泛民智,将是突破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澎湃推力。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进而通过善法实现善治,既是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群众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必由之路。
以系统思维聚合力
“当别人说1+1=2的时候,如果你是智者就应该思考,如何让1+1>2”。这句话体现的思维方式,对全面深化改革同样颇有启示。以简政放权为例,只有处理好“两只手”的关系,才能让市场更有效、政府更有为。反之,如果只谈市场决定性作用,不讲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放权越多,市场的固有缺陷越会凸显。举一反三,其他领域的改革又何尝不是这样?
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而在谈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时,他再次强调,“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这些重要论述,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方法论:以系统思维聚合力,用系统方法谋全局。
系统思维,简单说就是大局观和协调意识,形象说就如杂技师同时转十几只盘子,左右开弓、运转自如。改革之广阔宏大,唯有整体考量才能驾驭全局,改革之关联耦合,唯有统筹协调才能协同推进。改革的系统思维,不仅是理顺改革复杂关联的必需,更是凝聚改革共识、催生改革动力的关键。
全面深化改革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决不能单兵突进、顾此失彼。在自我革命的改革中,如果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主动调处全局和局部、局部和局部的关系,必定失却改革的综合效益。用系统方法谋划改革,首先必须把握改革的整体性。
深水区的改革,各领域各环节的关联互动更加凸显。解决随迁子女上学和异地高考问题有助实现教育公平,但也引发“大城市病”的担忧,让本已薄弱的农村教育失去提升动力。如何统筹城乡教育均衡,从解决城乡二元的角度解决这些难题?股票发行注册制对于资本市场改革,“营改增”对于税收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以这些改革为杠杆撬起整体改革,才可能有“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以系统思维汇聚改革合力,就要从改革配套上下功夫,在协调各方上做文章,使各领域改革相互配合、相得益彰。
在发展的广阔场域里,在改革的复杂系统中,人始终是独具决定性的变量。方此改革大潮迅猛起势之际,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员干部事不避难、勇于担当的自觉,都是引领改革穿越认识“黑障区”、突破利益掣肘的关键因素。
统筹起各领域、各层次、各个阶段的改革,努力做到全局与局部相配套、当前与未来相协调、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我们一定可以聚合改革能量,激荡起书写历史的磅礴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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