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政法工作的三项主要任务

新时期政法工作的三项主要任务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深刻阐述了新时期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这三项任务,对于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和使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

习近平同志指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社会稳定既是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更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重大成就的基本前提。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之所以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原因在于:第一,政法机关是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主要实施主体,负有维护国家法律和各项基本政治制度实施的法律责任。第二,任何法治都有其鲜明的政治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政治性所决定的。任何法律实施机构都必须通过对法律的严格执行,忠实地服务于社会治理的各项目标,为政治目标的实现而服务。第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的时代特点所决定的。当下,社会总体稳定,但不可否认,一些领域和地区社会矛盾尖锐、复杂,民生问题突出,群体性事件多发,需要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

那么,政法工作应如何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一是在贯彻和实施宪法、法律、法规等的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捍卫并坚定实施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坚决维护国家统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分裂势力、敌对势力,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三是充分认识意识形态斗争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坚决抵制和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文化渗透,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高度重视和维护网络信息和网络安全。四是坚决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犯罪,维护公共秩序,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

习近平同志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内容和价值追求。政法机关应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更科学合理地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更妥善地化解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公平正义既是法律的根本精神,也是法治国家建设所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因为全部法律实施的最终使命在于促进整个社会向更加公平正义的方向前进。因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也是为了遵从和顺应法治发展的内在规律。

政法工作要更好地践行公平正义,就必须努力实现国家法律制度设定的公正、既有法律制度实施的一体化平等,严格司法确保个案公正。同时,法律制度的实施要注意与中国人的实质正义观相契合。第一,立足当下我国社会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减少和防止因制度空缺等因素对社会公正带来损害。第二,公平执法,防止选择性执法,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防止和反对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严守案件办理的法律标准,确保公平正义在个案中能够实现。第三,有序化解社会纠纷和矛盾,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通过更加合理的改革,确保司法亲民、便民、利民,让群众都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利,不让老百姓因为经济原因而打不起官司。 第四,在法律的实施中,注意将法律的正义和百姓的正义观有机结合,在强调法律程序的价值和形式标准的同时,注重实体正义和结果正义,使法律正义的实现能被更多人认可和接受。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

习近平同志强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既是国家和社会的一种追求,也是老百姓的一种合理期待。老百姓对安居乐业的追求,本质上与法律所要追求的“秩序”价值是完全一致的。只有保障老百姓的安居乐业,才能更好地体现政法工作执法为民的宗旨。

政法工作中如何更好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关键是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更加规范地保障和服务民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立法呈上升趋势,而社会立法则落后于经济立法,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公共教育、就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亟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坚持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相结合,实现维稳与维权的平衡。应更加充分地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将维稳目标的实现建立在对公民合法权利的有效保障基础之上。三是进一步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社会化。在涉及医疗卫生、居家养老服务、社区矫治,以及垃圾清扫清运、绿化、道路养护、公共设施维护等问题时,应尊重市场规律,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社会化服务。四是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开展平安中国建设,积极推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社会矛盾”的治理经验,通过积极有效的预防和系统化的平安信息建设,提升平安建设的水平。

(作者为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