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

吉林: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

摘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吉林振兴,需要我们以更大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简政放权,清理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障碍,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造力、释放社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省政府公布《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标志着我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简政放权工作迈出了重要步伐。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的部署,省政府加大力度,对各部门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这是我省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改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举措,必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广泛而深远影响。

简政放权的力度有多大,职能转变的速度有多快,市场和企业的活力与动力就有多强。当前,我省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吉林振兴,需要我们以更大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简政放权,清理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障碍,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造力、释放社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涉及政府部门职能定位、权力调整和管理方式改变,是政府的“自我革命”。经过两轮清理,我省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由2013年初的592项减少到234项,共减少358项。这是我省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部署所采取的实际行动,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

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各有关部门绝不能“换汤不换药”,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自觉行动,及时做好下放项目授权委托、手续移交、落实衔接等工作;绝不能一放了之,必须保证各项工作“无缝对接”,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做好后续监管。各级政府部门要适应职能转变新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做好放管结合,放开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用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

简政,减掉的是审批环节,转换的是政府职能,降低的是过程成本,优化的是服务流程;放权,放弃的是“官本位”意识和不良作风,强调的是服务和监管,释放的是活力、动力,集聚的是民心、民意。在全面深化改革征程中,我省通过简政放权所取得的成效,将为推动吉林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更大的活力和动力。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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