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更要请市民打分
城管工作,多与商贩打交道, 城管做得好不好,商贩有这个监督权。之所以有人将城管与商贩比作猫鼠关系,那是因为一些地方的城管工作作风的确有问题,或骂商贩为“走鬼”,或动辄对商贩动粗,给人们造成的印象好像城管与商贩是一对天敌。
商贩是人民的一部分,城管是人民的城管,两者本是一家人。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城管多给商贩划清“楚河汉界”,给他们一个自谋职业的地盘,而如果有商贩“越界”,可以文明执法;如果还有服务对象不守法,也可以请公安等相关部门来“有法可依”;这中间,城管如能给经济困难的小商小贩一些人文关怀,无异于雪中送炭。其实,请商贩给城管打分,“仆人”接受“主人”的监督天经地义。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在警示城管要文明服务,切不可搞权钱交易或权色交易。
至于说“如将商贩打分与城管队员评优、绩效工资捆绑太紧,也有可能导致城管队员在正常执法中束手束脚、不敢严格执法,容易丧失执法权威性”,你不能说人家这种担心没有一定道理;毕竟,我们不能完全排除,或有极个别商贩在打分时“以一己私利而感情用事”,所以说,更要请“市民打分”。
城管的服务对象,既包括商贩,更有广大市民。城市管理得是否井井有条,市民心里很清楚;请商贩打分之后还请市民打分,这样的双重打分之后再看总分,才会全面客观;否则的话,那就是片面,那就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如果说,一定要将“打分”与城管人员评优、绩效工资捆绑起来,那就更应该讲究科学性,讲究公开公平公正,而对双重打分要有细致的制度设计,要能体现出优胜劣汰,最终要看城管人员各自负责的那一块地方有没有“干净”,有没有“安静”,有没有“安全”,有没有“和谐”。
三言两语
薛智之: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城管的主要对象是商贩,让商贩给城管打分,是接受公众监督最直接有效的做法,可以真实评估城管的绩效,这不仅不会有失执法的权威性,而且还会为执法者加分。
阿梁:起床就看到这么搞笑的新闻,说白了,就是让老鼠给猫打分,结果是什么,人人基本都清楚。
黄玉彬:給城管打分的应该是游客和市民,城管与商贩是有利益关系的,不该担任打分之职。
秋岁:让被执法者打分是很片面的做法,可能导致执法者的不作为,城管工作好不好,全体市民说了才算,应该让全体市民对城管打分!
李磊:思路好,可以每年请市民给政府打一次分或投一次票。
方言:执法为民,法律的权威性是服务于人民的,商贩给城管打分,体现了小部分集体意愿,但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大利益,本末倒置,所谓的倒逼机制在这也适用吗?
隋永军:权威不是用武力高压得到的,是要得到民众的认可和信任得来的。我们支持武汉的做法。觉得这样的做法有失权威的人那是官僚思想严重,民主精神和服务意识欠缺。
木寒:与权威无关,让利害关系人打分,很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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