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贵阳,在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实践中,应率先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做示范,先行一步,用制度保障生态建设,构建和谐、美丽、文明的新贵阳。
从2007年开始,贵阳市把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和总抓手,探索建立了一套适应生态文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生态文明行政体制、司法体制、和庞大的环保自愿者组成的制度体系。2009--2012的贵阳市连续召开了四届“生态文明贵阳会议”,以及2013年初经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同意举办的“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是目前我国唯一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性论坛;生态志愿服务机制上,针对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贵阳市相继建立了生态志愿服务志愿者队伍、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生态文明建设党员志愿者等各类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志愿服务制度和机制。
这些努力,为贵阳市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但亦存在着不足,主要体现在:生产方式粗放,能源资源利用率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传统产业污染环境的问题依然严重;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尚需进一步强化,忽视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过度消费的现象依然存在。生态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随着时代的发展,部分环境保护法规需要重新修订和完善。当前需要吸取各地生态文明建设先进经验和自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制度建设的成功做法,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先行一步,不断实现新的突破。
生态制度建设的目的是推进生态实践更好地发展,生态实践的过程也必将为生态制度建设提供必要的经验。
在实践层面——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经济增长动力结构由主要依靠外需向主要依靠内需转型、产业结构由低附加值产业为主向高附加值产业为主转型、要素投入结构转型由一般要素向主要依靠高级要素转型、排放结构由污染排放向清洁排放为主转型,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集中力量优先解决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细颗粒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深化节能减排,加大水、大气、土壤等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环境监管能力,严查各责任主体对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实情况,对破坏环境的给予严厉的责任追究。
在制度层面——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积极扩大节能、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范围,构建全国性交易市场,探索相关交易规则和制度。深化生态财产理念,探索建立生态财产保护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市场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强环境监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和生态赔偿制度。完善生态指标体系建设,加快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试点单位的示范建设。进一步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贵阳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在文化层面——作为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全新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建设在国际国内都是一种新的探索,不能仅仅局限于政府的号召、干部的自觉、有识之士的呼吁,更重要的是需要在全体市民中树立起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化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形成完善的生态文化体系。要在广大市民中广泛宣传和动员,推动生态文化、生态道德等生态文明理念牢固树立,不断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把生态制度的各项规定落实在实处、落实在细节,变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作者为贵阳市社科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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