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打击“美容腐败”需扎紧制度的笼子(4)

【案例】打击“美容腐败”需扎紧制度的笼子(4)

【启示与思考】

自从八项规定出台,各项禁令不断深化,公款消费在全国各地已在不同程度上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成绩的取得值得庆幸。然而,在此次曝光事件中,曹淑因个人在商场购买物品但又没法开具发票的,就用个人消费的发票报销来“平摊部里的一些招待费”,值得警示与反思。

据资料显示,曹淑杰报销个人费用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般会务承办人在给各司局会务做预算时会多做出一些天数和人数,后者的财务就会多付中心一些会议费,事后再找点餐票、住宿费或者办公用品的发票来平账。至于稿酬的部分,则主要是跟2003年左右劳动出版社一编室与劳动部办公厅合作出版的《领导干部社会保障知识读本》有关。可是2008年,部里负责对接此事的曹淑杰提出来,为了少缴税,让把以后产生的稿酬先留在出版社,以后办公厅有一些发票拿到出版社报销。

资料还显示,曹淑杰其名下的美容卡显示,截至2011年5月9日,共消费23万余元。曹淑杰违规报销的时间,正是他临近退休的时间。自认为即将退休,只要不出大事,就能平安退休。正是思想上放松警惕,才导致在腐败这条路上渐行渐远,令晚节不保,余生蒙羞。

通过这个案例,不难发现官员滥用权、乱花钱,是制度和监管落实不到位所致。应该说,现在各级、各单位都建立了公共权力运行和财务管理制度,可滥用权、乱花钱现象和以权谋私现象还是屡屡发生,没有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也导致一些党员干部恃“权”而骄,认为“公款报销”也是自身权力的体现。

笔者认为,导致官员公款报销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党员干部反腐思想有待提高。一些党员干部根本就没有将公款报销这一腐败行为放在心上,反而将其视为当官的一种福利待遇,致使“不拿白不拿”的心理在干部队伍中肆意滋生。

美容本身没有错,但以公款支付自己的美容消费,难掩自己的贪欲营私之丑。公款是取之于民的,理应用之于民。以公款进行私人消费就是将自己的贪欲膨胀,大过自己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以公款进行私人美容,并不是工作需要和人民群众需要,这种以贪占巧取的心理不但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支持,更违背了党纪国法,势必受到法律的制裁。

女贪官用公款进行美容,美化了自己外在的容颜,却毁了自己作为一方父母官的纯洁心灵,乱花民众的纳税钱,外表是通过技术得到了美化,但是心灵的美丽却丑了。曹最终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仅此也告诫尚未“出轨”的官员们,本本分分做好自己的工作和分内之事才是应该做的事情,巧夺心机的花费公款,谋取私利是不可取的,在官场这条道路上,走的久才是硬道理,不要因自己的一时邪念,毁了自己的一生。撕破公款美容的“画皮”,杜绝瞒天过海、公款私用现象,既要提高干部自身德行修养,又要用好公开这面镜子,把所有进项、支出摆在阳光下炙烤。对腐败行为,要严肃问责,才能彻底铲除腐败“毒瘤”,让廉政清风真正吹进党员干部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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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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