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和丰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任何理论一样,有一个逐步形成与发展的过程,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二大之前,是这一理论体系初步孕育和萌芽的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党已经初步确立了一条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集中体现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1978年12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79年3月)、《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以及《中国共产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6月)等重要著作和文献中。
第二阶段,1982年党的十二大至1987年党的十三大,是这一理论体系基本形成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邓小平正式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命题,对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逐步深化;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初步进行了概括(十二条“科学理论观点”),初步回答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阶段、任务、动力、条件、布局和国际环境等基本问题;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已正式确立下来并得到规范表述。这些理论成果集中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1982年9月)、《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1982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84年10月)、《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1986年9月)以及《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1987年10月)等重要著作和文献中。
第三阶段,从党的十三大之后至党的十五大,是这一理论体系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邓小平在1989年北京政治风波前后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如《压倒一切的是稳定》(1989年2月)、《中国不许乱》(1989年3月)、《组成一个实行改革的有希望的领导集体》(1989年5月)、《在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的讲话》(1989年6月)、《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当务之急》(1989年6月)等。这些讲话被人们称为是“在关键时刻由关键的人讲的关键的话”,在稳定局势,中央领导班子新老交替和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基本方针、基本政策不变,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胜利前进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1990年12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括为“十二条原则”。江泽民的《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1991年7月)中,又从社会基本形态和目标模式的角度对这一理论作了新的概括,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邓小平的《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1992年1月)中,鲜明地回答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所作《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1992年10月)的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了新的科学概括,包括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等九个基本方面。这一概括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认识已经上升到一个更加自觉、更加成熟的阶段,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江泽民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所作《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1997年9月)的报告中,正式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并系统论述了党的基本纲领,包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以及一系列基本政策。
第四阶段,从党的十五大之后到党的十七大以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一步丰富、发展、创新的阶段。在这一阶段,我们党科学地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宝贵经验(十六大的“十条基本经验”和十七大的“十个结合”),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集中体现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1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2001年9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2002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2003年10月)、《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2004年9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五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2006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6年10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2007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9年9月)等重要著作和文献中。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
我们不能把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所阐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解成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机械相加,而应从其主要内容的有机联系上,概括出该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目前学界已经概括出不知多少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我们在学习和研究之后受益匪浅,但又总觉得不能完全同意其中的某一概括,所以,经过对这个理论体系的多次研讨,我们试图将其主要内容概括为“一个研究对象”、“十一论”及其“十一条规律”。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对象
对于构成一门科学的研究对象之基本内容,毛泽东曾有过精辟的界定:“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1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所研究的,就是像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落后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之后而产生的特殊矛盾和问题。比如,社会主义在本质上要求必须具备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而像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且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现实社会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都大大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自己建立起来的“一大二公三纯”的所谓“先进”生产关系反差更大,于是社会主义本质同这类国家的经济现状存在着严重矛盾;社会主义在本质上要求比资本主义高得多的社会主义民主,而像中国这样的国家,虽已建立起了以人民民主为特征的基本政治制度,但由于未经历过资本主义民主充分发展的阶段,所以社会成员较普遍地缺乏民主意识、民主习惯,政治上封建主义残余也随处可见,于是社会主义本质同这类国家的政治现状存在严重矛盾;社会主义在本质上要求具有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其社会成员应比处于资本主义社会的人具有高得多的思想道德和教育科学文化素质,而这类国家的现实则是,整体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但社会成员在教育科学文化素质方面较普遍地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甚至文盲、半文盲问题也未完全根除,于是社会主义本质同这类国家的文化现状也存在严重矛盾。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这个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用新的思想、观点,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15)这实际上已科学地界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对象。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思想路线论”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拨乱反正”过程中,邓小平大力倡导恢复毛泽东思想的本来面目,认为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同时他又发展了这一思想,提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我党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思想路线。对此,他指出:“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首先是解放思想”;“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争论,的确是个思想路线问题,是个政治问题,是个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16)。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使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做出了两大历史贡献:一是确立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二是创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17)。后来,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又根据新的实践经验进一步丰富了这一思想路线,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等等。
这一思想路线,从哲学上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尊重客观规律,二是发挥主观能动性。这实际上揭示了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机统一的规律。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社会主义本质论”
在社会主义学说发展史上,邓小平第一次明确使用“社会主义本质”这个概念,并赋予其科学的内涵。他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有一个发展过程。1980年4月,他在《社会主义首先要发展生产力》一文中指出:“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是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18)1985年8月,他在《对中国改革的评价》一文中认为:“对内搞活经济,是活了社会主义,没有伤害社会主义的本质。”(19)1990年12月,他在《善于利用时机解决发展问题》一文中强调共同富裕时,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20)1992年初,他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对社会主义本质作了精辟、全面的科学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1)邓小平在论述社会主义本质的同时,还多次强调社会主义没有固定的模式。实践证明,搞社会主义借鉴别人的经验可以,但不能机械搬用别人的模式,正如他所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22)
在这里,邓小平实际上揭示了社会主义本质的同一性与体制模式的多样性有机统一的规律。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论”
在社会主义发展道路问题上,邓小平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23)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24)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按其总趋势说是前进性的,前途是光明的,但不论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道路都是曲折的,没有笔直的、不发生任何挫折的坦途。对此,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对人类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的辩证关系,作了极其精辟的论证:“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社会主义经历一个长过程发展后必然代替资本主义。这是社会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总趋势,但道路是曲折的。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的几百年间,发生过多少次王朝复辟?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某种暂时复辟也是难以完全避免的规律性现象。一些国家出现严重曲折,社会主义好像被削弱了,但人民经受锻炼,从中吸取教训,将促使社会主义向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25)邓小平所阐述的社会主义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的辩证关系,同毛泽东在我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所提出的“两个公式”或“定律”是完全一致的。1949年8月,毛泽东在《丢掉幻想,准备斗争》一文中指出:“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再斗争,直至胜利——这就是人民的逻辑……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又一条定律。”(26)在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上,他在从哲学高度论述认识客观世界的规律时又指出:“在民主革命时期,经过胜利、失败,再胜利、再失败,两次比较,我们才认识了中国这个客观世界。……我讲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在民主革命时期艰难地但是成功地认识中国革命规律这一段历史情况的目的,是想引导同志们理解这样一件事: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的认识,必须有一个过程。必须从实践出发,从没有经验到有经验,从有较少的经验到有较多的经验,从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到逐步地克服盲目性、认识客观规律、从而获得自由,在认识上出现一个飞跃,到达自由王国。”(27)
在此,毛泽东和邓小平实际上揭示和论述了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各国国情、国际普遍经验与各国具体实践以及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曲折性与前进性有机统一的规律。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包括我国在内的现实社会主义国家,几乎都犯过超阶段的错误。之所以犯这样的错误,是因为对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发展的长期性缺乏清醒的认识。我党在1958年曾一度认为,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在这种理论的影响下,我们吃过大刮“共产风”的苦头。邓小平后来在总结这一教训时指出:“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28)1992年,他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对经济文化落后国家搞社会主义的长期性作了充分的估计,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29)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开始纠正这方面的错误。198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报告再次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1986年9月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定》进一步指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和竞争,而且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在党的十三大召开之前,邓小平提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30)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设专章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报告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31)党的十四大报告认为,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上,我国还处在至少上百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定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以这个基本国情为依据,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32)。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指出:“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讲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搞清楚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33)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34)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谈到我国已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时,清醒地指出:“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发生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变化,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35)
上述论述,实际上揭示了社会主义的长期性与阶段性有机统一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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