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之思考

【案例】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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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介绍】

 

食盐专营酿暴利:出厂价500/市价涨至3

4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通知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相关决定,现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6年4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食盐专营许可证分为以下三类:食盐生产许可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包括正本和副本);食盐批发[含转(代)批发]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食盐准运证。食盐专营许可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定制,其管理权此前已下放省级管理。

中国盐业总公司21日发布公告称,“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的依据是《食盐专营办法》,由国务院发布,为国家法规。而《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部门规章,废止该办法并不是废除食盐专营。部分媒体将此理解为食盐专营废止,实属误读。”

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曾凡英21日告诉记者,至少从2005年起,国务院就组织有关机构,在各大盐区实施调研,相关的制盐企业、有关的科研机构、研究者都参与进来,开始进行相关研究,希望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

去年全国原盐产量8600万吨,比上年增4.5%;盐业面临产能持续增长、下游市场低迷、进口盐大量增加的压力,预计今年这些情况将继续存在。

“专营就是高度垄断”

从1994年起,国家正式实行食盐专营政策。中国盐业总公司称,《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核心内容是对食盐专营许可证(包括食盐生产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和食盐准运证等三证)进行管理,并且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负责食盐专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成都分公司原经理武超一曾撰文回忆,自食盐专营开始,各种土盐、劣质盐、平锅盐、非碘盐就大量冲击食盐市场。

食盐生产企业也对盐业专营制度不满。2010年10月,国内28家盐业生产企业联合上书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希望改变不合理利润分成。据当时公开报道,盐业公司的利润大体是生产企业利润的10倍左右。

曾凡英称,专营就是高度垄断。目前销售企业的利润十分丰厚,现在的情况是,食盐生产企业一般是以500元/吨的价格卖给食盐公司,而最终到达消费者的价格一般是3000-4000元/吨。

自贡盐业历史博物馆副馆长程龙刚告诉记者,现在的生产企业只能生产,不能销售,产销是割裂的,利益分配不均,这是体制上的障碍。目前食盐利润丰厚,大多数情况下,盐类生产企业用占总产量10%的食盐产量能够谋得整个企业90%以上的利润。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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