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准用好发展需要的好干部

选准用好发展需要的好干部

摘要:为此,要按照“模范部门、干部之家、过硬队伍”的要求,全面加强组工干部党性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致力打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过硬队伍,树立良好形象,建设模范部门。

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是在新的历史阶段,做好干部工作的根本大纲和基本遵循,学好用好贯彻好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县的干部工作水平,将《干部任用条例》精神转化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组织部门答好“为民务实”这份“考题”的关键点。结合工作中的实践经验,我认为在我县贯彻落实好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履行好组织部门为“绿色崛起,多元发展”凝心聚力的历史使命,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做起:

一、要致力于打造一支的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

选人用人是关键,有人可选是基础,只有先得其人,方可用得其所。陵川县晋城市唯一欠发达的省级贫困县,受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在干部队伍建设上还存在总量缺、层次低、结构偏和人才外流严重等问题,在干部思想方面还存在观念陈旧、认识问题单一等问题,既影响着干部队伍的稳定发展,又制约着干部队伍的效用发挥,同时也是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发挥效用的难点。

为此,在我县贯彻落实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首要的问题就是要按照《陵川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陵川县年轻干部成长意见》等制度,出台具体办法,采取切实行动,致力于建设一直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解决有人可选的现实问题。一是要做好“引凤来栖”工作。要运用好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果断跳出“贫困山区县”的旧思路、小圈圈,用宽阔的眼界、宽阔的思路、宽阔的胸襟和果敢的行动,到五湖四海千方百计地去选人用人。建立机关事业单人员招考常态化机制,每年都要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打破地域限制的旧思路,面向社会吸引各类人才流向陵川。要制定优惠政策,大力引进985、研究生等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充实至我县干部队伍。二是要做好“引凤还巢”工作。注重做好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和环境留人工作,通过创优发展环境、搭建成长平台、形成激励政策、强化宣传引导进行“引凤还巢”,积极号召陵川在外优秀青年通过考试、选拔、交流等渠道,投入到家乡建设的大潮中来,打造一支根在陵川、永远不走的干部队伍。三是要做好“雏燕培养”工作。在县域内公开招考和竞争性选拔干部,善于就地选才,探索从本县籍大中专毕业生、本县大学生村官、顶岗支教人才、企业服务人才等已有人才中选拔和培养干部,对具有潜力的优秀青年干部进行重点培养,通过有计划地到基层“蹲蹲苗”和多岗位的“压担子”锻炼,丰富他们的阅历,提高他们的能力,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丰富的源头活水。

二、要致力于建立一套务实有效的选人用人配套机制

治国之道,用人为先。古人云: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选贤任能不仅是干部工作的基础,更是吸引人才、凝聚人心、建强队伍的“风向标”。

为此,要贯彻落实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就必须把握住制度建设这个“牛鼻子”,通过制度建设,致力于形成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配套机制。一是把握好干部选任工作的指导思想。要坚持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解决“为什么选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的问题,牢固树立起“重德才、重实绩、重基层、重公论”,为党和人民事业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二是要制定符合实际的选人用人标准。注重把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中鲜明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注重运用好“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干部选拔“四不唯”、“六不用”的干部选拔标准,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县情的好干部标准和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为组织选人和领导把关提供依据,为干部成长提供方向。三是要优化和完善现有的干部选任工作流程。要牢牢把握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这个总章程和根本遵循,突出党管干部这个根本原则,充分将新增的“五湖四海”、“以德为先”、“民主”等指导思想和“七原则”、“七程序”、“十不准”等具体规定形成制度,在干部选任工作流程中体现出来,发挥好通过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

三、要致力于形成一个科学管用的干部选任监督机制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显著特征。干部监督工作是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在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后不久,中央就针对单靠《干部任用条例》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违规用人问题,而配套印发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亮出了“达摩克利斯之剑”,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来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为此,在贯彻落实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工作中,我们要紧紧结合中央《监督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监督体系建设工作,通过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四个不得”、“五个一律”、“三项检查”、“两个监督”工作要求,通过建立健全立项督察制度、违规用人问题倒查机制、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通过贯彻落实“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一律清除出组工干部队伍”的倒逼机制,在实践中把已有的制度规定与《干部任用条例》和《监督意见》相对照,做到“废、改、立、行”,将取得经验后再加以总结规范,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和监督体系,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执行力,杜绝“第一块玻璃的打碎”,避免“第一个蚁穴的产生”,防止“第一个害群之马的出现”。

四、要致力于形成一套集聚合力的干部考核体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键是“选好”,重点是“用好”,难点是“管好”,把人用到岗位上,只是开始,不是结束,还要确保其发挥作用,不出问题。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在考量干部实绩方面,树立了不唯GDP论英雄的选人导向,明确了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得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等更加注重实绩考核、“潜绩”考核和平时考核的规定,为考准用好干部提供了坚实依据和科学指导。

为此,在贯彻落实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紧密结合县情实际,充分依托我县在干部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进一步完善我县在干部管理考核方面形成的“上”评“下”、“你”评“我”、“下”评“上”、“大家”评的四测评,在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实行实绩公示、通过新闻媒体对外进行结果公示的两公示,考核结果在实行分级分类排队的基础上进行“两反馈”、对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实行一表式反馈的“四二二”实绩考评机制,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工作实绩360°全面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工作,通过用好考核这根“指挥棒”,为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提供重要依据,强化以实绩实效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及时把那些专心谋事、踏实干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五、要致力于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组工干部队伍

“打铁还得自身硬”,组工干部作为选人用人的具体执行者,形象好坏、能力大小、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选人用人的工作成效,直接影响到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满意度。

为此,要按照“模范部门、干部之家、过硬队伍”的要求,全面加强组工干部党性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致力打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过硬队伍,树立良好形象,建设模范部门。一是按照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形象过硬的要求选优配强组工干部。二是教育组工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一种工作方式,一种生活习惯,将学习内化于心,从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遇事能干的具体要求开始,不断提高组织人事干部素质能力。三是引导组工干部要珍惜机遇、珍惜岗位、珍惜今天,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责任,把加强基层作为第一基石,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过硬队伍作为第一保障,发扬特别能负责,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精神,真正树立组工干部新形象。通过不断加强组工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陵川的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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