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是“都道府县地区层级”,由各地方知事牵头,下设都道府县防灾会议、指定地方行政机构与公共机构。其三是“市町村层级”,由各市町村长和市町村防灾会议组成,运行方式与前两层级基本保持一致。最后则是“一般居民层级”。
(图片说明:在日本首都东京举行的地震防灾演练中,救援人员运送一名“伤员”。)
2、灵活运用信息通信技术
在防灾减灾体系中,以导致风灾水患灾害的气象现象为例,日本气象厅通过自动观测降水量及风速等的地区气象观测系统(AMeDAS)、气象雷达、以及气象卫星等进行观测,为预防灾害发布预报和警报(从2010年5月开始,发布各市町村的气象警报和注意预报)。对于雨量以及河流的水位,国土交通省及都道府县通过目视及设备、以及在偏远地区自动观测的数据进行无线传送的远程观测系统进行观测,并利用互联网及移动电话实时提供洪水预报及水位信息。同时为了减轻水患的受灾程度,日本还将指定河流和水库及下水道的整备等硬件对策、与编制危险预警地图以及提供灾害信息等软件对策形成一体化推进。
此外,政府部门还构建起“连接中央政府等机构的中央防灾无线网络”、“连接全国消防机构的消防无线网络”、“连接地方公共团体内的消防机构及市民的都道府县·市町村防灾行政无线网络”等灾害对策专用无线通信渠道,力争对灾害天气进行早期预警。
3、灾害援助分工明确
在日本的防灾体系中,对灾害发生时的避险救援进行了明确分工。一方面,日本制定了“发生灾害时需要援助者的避险救援指南”与“关于发生灾害时需要援助者对策的推进方法”,将救援计划细化至每一个受灾个体,同时还对避难地点以及福祉服务之间的合作进行了规定。
另一方面,防灾体系中特别指出,发生灾害时,企业应保证顾客及职工的安全,并且通过业务活动的持续,对社会及经济的稳定做出贡献。为此,政府制定了“促进企业制定业务持续计划”,并通过中央防灾会议的专门调查会将这一计划的制定率目标定为“大企业基本上全部制定、中坚企业为50%”。此外,政府还制定了“企业开展的防灾工作”自身评估项目表以及“有关防灾工作的信息披露说明”等专项信息报告制度,由日本政策投资银行根据评估进行适当融资,以作为促进企业防灾活动的鼓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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