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发展成果惠及民众
时至今日,中国GDP已跃居世界第二位,综合国力不断壮大,城乡建设发生了巨大的显著变化,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都有明显改善。然而,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的“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预期目标并未完全实现,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大众民生领域,还存在不少的缺欠,众多的社会矛盾甚至积怨也由此产生。应当认识到,上述问题是中国全面发展进步中的烦恼,与停滞不前所衍生的种种民生问题有着本质区别。但是,也必须注意到,如不尽快提高民众共享发展成果的程度,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改革的信心与支持。
让发展成果惠及民众,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一方面,要将这种共识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另一方面,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充分打通让发展成果惠及民众的通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再次明确,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将此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为一系列具体措施的出台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就具体措施而言,通过体制、机制重构,应该创造平等的发展环境,让全体人民都能公平地参与到市场竞争中,促进经济包容性发展;同时要尽快建立社会安全网,在经济发展中缓解乃至消除广大百姓在就业、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使他们的生活能够与经济发展同步相向而行。
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改革措施虽然看似直接着眼于放松管制,让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但也不乏起到创造公平环境、提供公平发展机会的作用。比如,重点取消对投资创业就业影响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明显的行政审批事项,更大限度地向市场放权、给企业松绑;再如,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和融资中介服务机构;此外,放开包括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在内的所有竞争性领域,为民间资本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等。另一方面,深化户籍、土地等体制改革,推进关系民生改善的各项体制改革,以及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则更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起到兜底作用。这是让发展成果惠及民众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有助于为全面深化包括经济体制在内的各种改革赢得民心、集聚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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