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制度最致命的隐忧与最根本的优势

中国政治制度最致命的隐忧与最根本的优势

党最致命的隐忧是脱离群众

1969年张闻天在广东期间深刻总结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写下《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一文,其中特别强调,“党最容易犯的错误,错误中最危险的和致命的错误,是脱离群众”。为什么说脱离群众是最致命的错误,这其实是由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所决定的。

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直接民主理念。由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集中制,使得直接民主的基本原则得到充分体现。宪法规定,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行使国家权力。人民可以依照法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同时,中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各级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对人民负责并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在遵循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可以说,人民代表大会的议行合一与民主集中制是中国政治体制的核心。有人认为这种制度与西方的代议制、三权分立制度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缺乏对于权力的制衡机制。其实,中国政治制度中虽然没有西方政治体制中那种代议制权力之间的三权分立,但是却具有人民群众对于所有国家机关实行的最广泛的、经常性的监督和管理机制。这其实就是最大、最根本的制衡。而实现这种制衡,最有力的保证就是群众路线。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指出的那样:“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这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所在。

实行群众路线就是为了防止公仆变成主人,保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新中国成立之后,毛泽东曾经警告说:“国家的命运掌握在党员干部手里。如果脱离群众,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农民就要打扁担,工人就要上街示威,学生就要闹事。”邓小平也说过:“我们进了城,执了政,是做官呢?还是当人民的勤务员呢?如果不是做官,而是当人民的勤务员,那就要以普通劳动者的面貌出现,要平等待人,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可以说,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保障直接民主制度上的一个伟大创举。苏联党和国家的垮台正是由于没有形成和坚持群众路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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