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4日表示,共有产权住房有两个作用,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遏制购置型保障房的牟利空间。
如今全国有6个城市被列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那么,与政府“合伙”买房,可行吗?新华社记者日前采访了有关试点城市。
申请,谁可以?
共有产权住房,哪些人有资格申请呢?
从上海来看,自2010年以来,已连续4次降低申请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目前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线已放宽到5000元。截至今年一季度,累计签约购房家庭约有6.7万户,基本做到当年申请、当年选房。
江苏淮安早在2007年即推行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住房限定套型面积(家庭人口3人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最高不得超过90平方米)。目前,淮安已经申购的共有产权房将近900套,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供应券,两年内有效。
与上海、淮安相比,北京共有产权住房一推出即出现供不应求,北京去年推出自住型商品住房,最终明确为“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房”,价格低于周边市场30%、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首个项目约提供2000套房源,最终由6.53万户确认申购。
从试点看,共有产权住房供给主要面对中低收入者,这无疑为保障其住房需求提供了更多选择,但对于购房者也需要理性。
上海市房管局就提醒,市民在申请共有产权房时,应当充分估量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贷款申请资格、原住房置换等实际条件,做到量力而行。暂时无力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可选择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渠道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