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绿色金融创新 促进可持续发展 (4)

天津:绿色金融创新 促进可持续发展 (4)

五、从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上,鼓励和支持“绿色金融”的发展。

1.加快出台“绿色金融”项目认证规则,对商业银行介入“绿色金融”项目提供指导,统一绿色信贷的统计标准,鼓励银行对这类贷款进行单列统计,分类考核。

2.鼓励银行发行专用于“绿色金融”业务的金融债,提高银行投入资源发展“绿色金融”的积极性。

3.完善“绿色金融”环境,对银行制定差别化的监管和激励政策,比如允许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给予符合条件的金融融资更高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和更宽松的呆坏账核销政策等。

4.在财政税收方面给予支持,降低商业银行办理“绿色金融”业务的营业税率以及相关的所得税税率,允许“绿色金融”贷款拨备税前列支,为银行投放的“绿色金融”项目贷款进行贴息等。

5.地方政府建立绿色发展基金或担保公司,与银行开展合作,共同为针对中小企业的节能减排项目提供支持。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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