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掀“创业热潮”

摘要:工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激发了民众创业热情,新登记市场主体不断涌现,“红利效应”初显。

2月,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等多项改革,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扩大社会监督,实现“宽进严管”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

“工商登记改革让我圆了开公司的梦。”吉林省老人常兆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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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在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的大学生创意创业街,湘绣学院学生覃玉凤(左)和严琦在她们的“湘绣创意体验馆”里展示她们设计制作的湘绣工艺品。)

改革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常兆生虽然拥有摄录器材方面的专利技术,但缺少资金,无法申请注册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薛丽梅说,公司法修订后,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要求,不再限制公司股东的首期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依据新政策,常兆生顺利获得了营业执照,其注册资本由无形资产组成。

长春市西装有限责任公司在增资时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按规定今年5月注册资本需缴付齐全。由于受各方面因素限制,企业在到期前仍有小部分资金没有及时交付。改革前,这个公司只能减少注册资本,但新政策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从而延长了这个公司注册资本的缴付期限。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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