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沟、河、墙”的警示

江西:“沟、河、墙”的警示

“当干部不能马虎,有些小事第一次没处理好,就是一条沟,还可以跨过去;第二次又没处理好,就变成一条河了,只能绕过去;第三次再没处理好啊,就是一堵墙了,怎么也走不过去。”

最朴实生动的话语在基层。这不,上高县芦洲乡中腰村的党支部书记赵细林几句话讲得挺有意思,也很在理:“当干部不能马虎,有些小事第一次没处理好,就是一条沟,还可以跨过去;第二次又没处理好,就变成一条河了,只能绕过去;第三次再没处理好啊,就是一堵墙了,怎么也走不过去。”

赵支书的话应是从实践中来,作为农村基层的干部,他常年与群众打交道,面对的多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但能把小事上升到“沟、河、墙”的理论高度,这位支书不简单。“沟、河、墙”的空间距离,生动直白地反映出某些状况下干部与群众的心理距离。说白了,就是不能小看小事,干部没把小事处理好,与群众的隔阂就会越来越大,直至不能修复。

笔者理解赵支书所说的“小事”,于干部来说,有客观和主观两种理解:发生在群众身上客观存在的小事,或者农村发展客观需要去办的小事,必须处理好;发生在干部自己身上的“小事”,也应该处理好,不能为身上的小毛病、坏习惯找理由,搞特殊化。

来看看赵支书做了哪些村级“小事”吧。他当了三年支书,动员村民把1700亩山坡流转给一家园林公司了,村民既收租金又赚工资;牵头组织100多户农民成立了水稻种植合作社,并流转承包水田1200亩,引导农民成立了牧业合作社、食用菌合作社;村里建起了120多幢新楼房,运动场、绿化带、下水道、路灯一应俱全。处理矛盾纠纷,解决村民困难等,这些就更不用说了。中腰村一下甩掉“落后帽”、戴上“先进帽”,经常接待外地来取经的学习考察团。

再看看赵支书怎么处理干部身上的“小事”吧。他要求村干部无论何时都不能忘记自己共产党员的身份,在思想境界上要比群众高远,不能沾染赌博、嫖娼、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惯,要忠厚本分、尽职尽责,不怕麻烦、不怕吃亏。

干部不能把群众的小事不当一回事儿;也不能把自己身上的某些“小事”不当一回事儿。这些“小事”都关乎群众的利益,关乎社会的发展,也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只有把群众的小事当成大事来做,把容易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小事”当成大事来抓,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才能营造团结和谐的发展氛围。

“沟、河、墙”的道理,体现了村支书可贵的小事观。这种小事观,不仅村干部应有,还应植根于所有干部的心中。该怎么植?干部就要树立几种正确的观念:一是群众观念。时刻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广谋群众福祉。二是事业观念。难不退却,利不腐身,这才是干部应有的态度。三是学习观念。既要学习政策理论,又要学习文化科技,还要学习实践经验。

在改革攻坚期和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做好群众工作尤为重要。别拿“小事”不当回事儿,这个警钟还真要常给干部敲一敲。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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