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特点 (4)

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特点 (4)

 公正性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是公平正义,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是共同富裕。当然,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历史过程。共同富裕不等于同步富裕,只能是在部分先富的基础上,先富带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我国的改革正在从部分先富转向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生产力水平低下,人民生活普遍贫穷。为了摆脱贫困,消灭贫穷,我们实行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部分先富等一系列方针政策,从而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发展,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物质基础。实践证明,这些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今天,我们关注改革的公正性,并不是质疑部分先富政策的正确,而是要对部分先富的现象给予公平追问,进而走向共同富裕。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既不能走普遍贫穷的老路,也不能走两极分化的邪路,而是走共同富裕的正确道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这是一个带有根本性和方向性的问题。正如邓小平所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一个时期以来,我国的贫富差距在扩大,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公平竞争,也有不公平竞争;既有市场经济的因素,也有非市场经济的因素。尽管我国正在发展市场经济,但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不完善、不成熟,体制和制度上的弊端还存在。这些弊端为不正当利益提供了温床。解决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要靠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靠政府作用的更好发挥,靠体制的健全和制度的完善。这一切都依赖于全面深化改革。我们要秉持全面深化改革的公正性原则,用公平正义这个最大公约数,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是改革的最终目的,也是判断改革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

(本文系中央党校2014年度校级科研重点项目“唯物史观与全面深化改革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DXZD201401)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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