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的25个“第一次” (10)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25个“第一次” (10)

10.第一次提出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3年7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2013年上半年,商务部、上海市政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草案),上报国务院审批。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投资管理模式创新、扩大服务业开放、加快转变贸易发展方式、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建立与试验区相适应的监管等制度环境等。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该方案草案。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主要任务是要探索我国对外开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推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体制改革,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实现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试验区建设将有利于培育我国面向全球的竞争新优势,拓展经济增长的新空间,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区域性经济特区。这种方式属一国(或地区)境内关外的贸易行为,即某一国(或地区)在其辖区内划出一块地盘作为市场对外做买卖,对该地盘的买卖活动不过多地插手干预,对运入的货物不收关税或优惠。国际上著名自由贸易区大都以“转口贸易+区内加工”为主要内容,上海自贸区不同,主要聚焦于服务业的改革与开放。自贸区设在上海,意义却远远超出了上海本身,为中国经济的转型提供了新的突破口。上海自贸区已选择六大领域作为服务业开放的重点,包括金融服务、航运服务、专业服务、商贸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试点内容和举措与世界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方向高度契合,有利于推进中国的新一轮开放,提升中国经济转型速度和质量。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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